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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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6-15 13:42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勾兆屯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1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出租方采取年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加年固定分红(200元/亩/年)收入模式,承租方每年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与固定分红,报名视为认可,就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4、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不得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6、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7、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并了解地块详情,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120万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出租; 9、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项目招商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其他不再做另行补偿,承租方 (略) 相关政策申请青苗等地上物补偿; 10、签约前,承租方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及固定分红外,还需另交纳60万元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1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土地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12、该地块流转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20日止,若自成交之日起到2027年6月20日止不足四年,承租方也必须按四年支付租金及固定分红。合同期满,承租方按时将该地块交付出租方,否则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3、该地块如有粮食补贴、秸秆补贴等农业相关补贴,补贴归承租方享有; 14、该流转地块面积共821.23亩,其中720.42亩为农户承包地,100.81亩为勾兆屯村集体预留地(含部分沟渠路及8.4亩机动地); 1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各类主体。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6-15 13:42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勾兆屯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武清区大碱厂镇勾兆屯村约821.23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1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出租方采取年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加年固定分红(200元/亩/年)收入模式,承租方每年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与固定分红,报名视为认可,就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4、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不得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6、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7、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并了解地块详情,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120万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出租; 9、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项目招商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其他不再做另行补偿,承租方 (略) 相关政策申请青苗等地上物补偿; 10、签约前,承租方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及固定分红外,还需另交纳60万元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1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土地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12、该地块流转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20日止,若自成交之日起到2027年6月20日止不足四年,承租方也必须按四年支付租金及固定分红。合同期满,承租方按时将该地块交付出租方,否则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3、该地块如有粮食补贴、秸秆补贴等农业相关补贴,补贴归承租方享有; 14、该流转地块面积共821.23亩,其中720.42亩为农户承包地,100.81亩为勾兆屯村集体预留地(含部分沟渠路及8.4亩机动地); 1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各类主体。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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