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润嘉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苏州高新智泰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同时打包转让苏州苏铜科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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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润嘉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苏州高新智泰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同时打包转让苏州苏铜科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苏州高新 (略) 持有49%股权)(同时打包转让苏州苏铜 (略) 100%股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3年05月17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2月17日,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高新 (略) 、 苏州 (略) 联合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合计100%股权。 2023年2月17日,苏州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 (略) 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苏州高新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 (略) 49%股权。 2023年2月20日,苏 (略) 经营工作会议,同意苏州高新 (略) 、 苏州 (略) 联合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合计10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6月1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7月31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新 (略) ,苏州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3HY0D5J
注册资本 800
法定代表人 赵本琪
住所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599号3号楼4楼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防腐材料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7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12月4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 (略) 占51% 苏州高新 (略) 占49%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77.04
负债总额(万元) 370.31
净资产(万元) 406.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60.95
利润总额(万元) 4.23
净利润(万元) 4.11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77.04
负债总额(万元) 370.31
净资产(万元) 406.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60.95
利润总额(万元) 4.23
净利润(万元) 4.11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23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614.76
负债总额(万元) 351.53
净资产(万元) 263.2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78.44
利润总额(万元) -140.87
净利润(万元) -143.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201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89.39 净资产:419.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19.08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19.08万元(人民币419.08万元(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转让参考价为213.73万元、苏州高新 (略) 持有49%股权转让参考价为205.35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2.不接受联合求购,只接受单一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直接投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交易,不接受委托投资、信托计划投资或股权置换方式。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25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2023年7月3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 (略) 董事会决议
3、苏州 (略) 董事会决议
4、苏 (略) 会议纪要(苏高新集团纪要〔2023〕6号)
5、《关于整合苏州高新 (略) 相关股权的请示》(苏高新集团〔2023〕21号)
6、《关于整合苏州高新 (略) 相关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23〕16号)
7、《 (略) 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23)00054号)
8、《苏州高新 (略) 和苏州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2013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1、 (略) 营业执照
12、 (略) 章程
13、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4、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5、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6、《关于苏州高新 (略) 拟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苏铜 (略) 100%股权及 (略) 49%股权以及苏州 (略) 拟转让其持有的 (略) 51%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3年7月3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苏州高新 (略) 持有49%股权)(同时打包转让苏州苏铜 (略) 100%股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3年05月17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2月17日,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高新 (略) 、 苏州 (略) 联合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合计100%股权。 2023年2月17日,苏州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 (略) 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苏州高新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 (略) 49%股权。 2023年2月20日,苏 (略) 经营工作会议,同意苏州高新 (略) 、 苏州 (略) 联合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合计10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6月1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7月31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新 (略) ,苏州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3HY0D5J
注册资本 800
法定代表人 赵本琪
住所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599号3号楼4楼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防腐材料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7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12月4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 (略) 占51% 苏州高新 (略) 占49%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77.04
负债总额(万元) 370.31
净资产(万元) 406.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60.95
利润总额(万元) 4.23
净利润(万元) 4.11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77.04
负债总额(万元) 370.31
净资产(万元) 406.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60.95
利润总额(万元) 4.23
净利润(万元) 4.11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23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614.76
负债总额(万元) 351.53
净资产(万元) 263.2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78.44
利润总额(万元) -140.87
净利润(万元) -143.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201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89.39 净资产:419.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19.08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19.08万元(人民币419.08万元(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转让参考价为213.73万元、苏州高新 (略) 持有49%股权转让参考价为205.35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2.不接受联合求购,只接受单一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直接投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交易,不接受委托投资、信托计划投资或股权置换方式。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25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2023年7月3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 (略) 董事会决议
3、苏州 (略) 董事会决议
4、苏 (略) 会议纪要(苏高新集团纪要〔2023〕6号)
5、《关于整合苏州高新 (略) 相关股权的请示》(苏高新集团〔2023〕21号)
6、《关于整合苏州高新 (略) 相关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23〕16号)
7、《 (略) 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23)00054号)
8、《苏州高新 (略) 和苏州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2013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1、 (略) 营业执照
12、 (略) 章程
13、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4、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5、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6、《关于苏州高新 (略) 拟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苏铜 (略) 100%股权及 (略) 49%股权以及苏州 (略) 拟转让其持有的 (略) 51%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3年7月3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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