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535 | 挂牌价 | 6300元/月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万元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5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广西科技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 |||||
1 | 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 | 126㎡ | 6300元/月 | 100 | 20000 | 3个月租金 | 3年 | |||||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快递场所。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给予一个月(首月)免租装修期(含在三年租期内)。 4.承租人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针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防疫安全等方面)责令*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勒令其停业整顿直至符合要求。出租人有权定期进行检查。 5.承租人有义务根据经营需要设立安全保卫设施。自行负责保护其有关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因供应商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并达到消防相关规定要求,场地的装修、消防的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防火和安全,必须按照出租人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建设过程中零安全事故。承租人需接受出租人保卫部门的安全查检、监督和指导,并采取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保技术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合同期内,承租人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应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经营秩序等工作,营业时间内要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在运营区域内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水断电,并安排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人必须建立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卫生管理、员工管理、应急管理、文明服务等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相关规章制度应悬挂或张贴在显著位置。 9.承租人应加强职工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杜绝与师生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现象,如发生上述现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10.承租人必须自有快递收派件查询入库管理平台,具有快递集中化管理服务能力和经验。 11.学生自愿选择寄件服务快递企业,寄件服务收费不得高于快递企业公布的收费价格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在服务期间,不允许额外收取师生快递的服务费(除货到付款的情况外) 12.合同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第三次处以违约金5000元,第四次解除合同。 13. 承租人快递点必须做到监控设备全覆盖,对投件、取件、寄件快递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录像,监控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快递货架的投放必须布局合理,外型美观,同时便于师生取件和寄件,做到智能、科学、高效。 14.承租人所用的网络光纤等通信设施设备、网络使用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只提供场地和电源接口(电费独立电表计量)。承租人在装修房屋时需提供装修方案,获得出租人核准后才能实施。 15.在经营期间,承租人应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16承租人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监督。 17.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8.承租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快递服务处于安全有序运行状态,须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规范的管理和配套服务工作,积极有效地处理顾客投诉和需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快递收发服务。 19.承租人须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营机制,确保师生收寄件不拥挤、不混乱,不得有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休息的情况发生。 20.出租人有权根据学校师生要求和实际情况需要对承租人提出增加业务种类的要求,承租人须遵照执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将按违约处理。 2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快递集中化管理服务和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及学校规定 5.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如发现竞租人存在造假或欺骗行为,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6.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附件4)。 7.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近3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人应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2.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前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年租金(每年2、8月份免收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下年租金,在每个支付期当月10号前交纳当月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科技大学 账 号:20-* 开户行:柳州农行立新支行祥兴分理处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1)。 (3)提供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不需提供)。 (5)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属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不需提供)。 (6)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 (7)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附件4)。 (8)提供近3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附件5)。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个体工商户)。)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个体工商户)。 4.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何老师 0772-* 张经理 *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535 | 挂牌价 | 6300元/月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万元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5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广西科技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 |||||
1 | 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济生大道东与求实大道北端交汇处(原交讯中心临时办公点) | 126㎡ | 6300元/月 | 100 | 20000 | 3个月租金 | 3年 | |||||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经营快递场所。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给予一个月(首月)免租装修期(含在三年租期内)。 4.承租人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针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防疫安全等方面)责令*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勒令其停业整顿直至符合要求。出租人有权定期进行检查。 5.承租人有义务根据经营需要设立安全保卫设施。自行负责保护其有关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因供应商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并达到消防相关规定要求,场地的装修、消防的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防火和安全,必须按照出租人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建设过程中零安全事故。承租人需接受出租人保卫部门的安全查检、监督和指导,并采取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保技术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合同期内,承租人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应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经营秩序等工作,营业时间内要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在运营区域内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水断电,并安排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人必须建立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卫生管理、员工管理、应急管理、文明服务等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相关规章制度应悬挂或张贴在显著位置。 9.承租人应加强职工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杜绝与师生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现象,如发生上述现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10.承租人必须自有快递收派件查询入库管理平台,具有快递集中化管理服务能力和经验。 11.学生自愿选择寄件服务快递企业,寄件服务收费不得高于快递企业公布的收费价格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在服务期间,不允许额外收取师生快递的服务费(除货到付款的情况外) 12.合同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第三次处以违约金5000元,第四次解除合同。 13. 承租人快递点必须做到监控设备全覆盖,对投件、取件、寄件快递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录像,监控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快递货架的投放必须布局合理,外型美观,同时便于师生取件和寄件,做到智能、科学、高效。 14.承租人所用的网络光纤等通信设施设备、网络使用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只提供场地和电源接口(电费独立电表计量)。承租人在装修房屋时需提供装修方案,获得出租人核准后才能实施。 15.在经营期间,承租人应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16承租人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监督。 17.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8.承租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快递服务处于安全有序运行状态,须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规范的管理和配套服务工作,积极有效地处理顾客投诉和需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快递收发服务。 19.承租人须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营机制,确保师生收寄件不拥挤、不混乱,不得有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休息的情况发生。 20.出租人有权根据学校师生要求和实际情况需要对承租人提出增加业务种类的要求,承租人须遵照执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将按违约处理。 2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快递集中化管理服务和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及学校规定 5.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如发现竞租人存在造假或欺骗行为,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6.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附件4)。 7.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近3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人应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2.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前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年租金(每年2、8月份免收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下年租金,在每个支付期当月10号前交纳当月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科技大学 账 号:20-* 开户行:柳州农行立新支行祥兴分理处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6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1)。 (3)提供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不需提供)。 (5)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属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不需提供)。 (6)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 (7)提供《寄件服务报价表》(附件4)。 (8)提供近3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附件5)。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个体工商户)。)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个体工商户)。 4.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何老师 0772-* 张经理 *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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