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蚕种场有限公司池塘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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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蚕种场有限公司池塘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 (略) (略) 出租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 (略)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 (略) 地块,用于淡水(鱼类)养殖。

本项目期限:5年租期。

本项目面积:40亩,发包底价600元/亩。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现实情况。

二、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且投标者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发包底价。

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其它事项

诚信保证金:投标人需备10000元现金作为诚信保证金,中标者其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者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付款方式:中标人需在中标后3天内将池塘租金(中标价*面积)、池塘租赁保证金(100元/亩*面积)缴纳给发包方,并签订池塘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

1、竞标前投标人实地考察招租池塘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池塘的实际状况(包括土质、高程、平整度、水系、道路、前茬、面积),一律按现状发包(原有鱼类由潜在投标人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好后报名),发包后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对池塘进行复丈。

2、承租人在租用期内须保证水系道路畅通、田面平整、按期交塘、不焚烧秸秆、不向路河抛弃秸秆,合同期满交还池塘。无违约行为,租用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租赁保证金,否则不予返还。

3、中标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略) 场风险、自然风险(防逃、防病、防盗、防泛塘)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只能用于淡水(鱼类)养殖,不得在池塘周边违章搭建、种植(果树、绿化、苗木)、转租经营。

4、租赁期间如因项目建设需征用租赁地块时,承租人必须服从,承租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合同自行终止(不存在违约行为),承包款按实结算,发包方按承包面积补偿水面费(500-600)元/亩(现有鱼类自行处置),其他不给予任何补偿。发包人不赔偿承租人征用地块可得利益损失。

5、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取土、换土,不得破坏水系、路系;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业违禁药品及高毒、高残留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不乱抛农药废弃物;不得占种预留的机耕路。

6、保证租赁范围内的池塘、河坡、渠、路、埂的整洁,做到无恶性杂草(特别是加拿大一枝黄花)、无飘浮物、无垃圾;

7、该地块不享受各项政策性补贴。

六、开标时间:2023年 6月20日 上午 9 :00(地点: (略) 会议室)

七、本项目为小型项目,一次流标后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先生:*

2023年6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本招 (略) (略) 出租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 (略)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 (略) 地块,用于淡水(鱼类)养殖。

本项目期限:5年租期。

本项目面积:40亩,发包底价600元/亩。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现实情况。

二、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且投标者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发包底价。

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其它事项

诚信保证金:投标人需备10000元现金作为诚信保证金,中标者其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者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付款方式:中标人需在中标后3天内将池塘租金(中标价*面积)、池塘租赁保证金(100元/亩*面积)缴纳给发包方,并签订池塘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

1、竞标前投标人实地考察招租池塘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池塘的实际状况(包括土质、高程、平整度、水系、道路、前茬、面积),一律按现状发包(原有鱼类由潜在投标人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好后报名),发包后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对池塘进行复丈。

2、承租人在租用期内须保证水系道路畅通、田面平整、按期交塘、不焚烧秸秆、不向路河抛弃秸秆,合同期满交还池塘。无违约行为,租用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租赁保证金,否则不予返还。

3、中标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略) 场风险、自然风险(防逃、防病、防盗、防泛塘)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只能用于淡水(鱼类)养殖,不得在池塘周边违章搭建、种植(果树、绿化、苗木)、转租经营。

4、租赁期间如因项目建设需征用租赁地块时,承租人必须服从,承租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合同自行终止(不存在违约行为),承包款按实结算,发包方按承包面积补偿水面费(500-600)元/亩(现有鱼类自行处置),其他不给予任何补偿。发包人不赔偿承租人征用地块可得利益损失。

5、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取土、换土,不得破坏水系、路系;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业违禁药品及高毒、高残留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不乱抛农药废弃物;不得占种预留的机耕路。

6、保证租赁范围内的池塘、河坡、渠、路、埂的整洁,做到无恶性杂草(特别是加拿大一枝黄花)、无飘浮物、无垃圾;

7、该地块不享受各项政策性补贴。

六、开标时间:2023年 6月20日 上午 9 :00(地点: (略) 会议室)

七、本项目为小型项目,一次流标后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先生:*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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