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第一层、第四至八层房屋及附属3间小平房整体招租8年公告3
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第一层、第四至八层房屋及附属3间小平房整体招租8年公告3
饶产办ggz2023-291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 (略) 、 (略) (略) 依照产权交易有关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招租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大楼第一层、第四至八层房屋及附属3间小平房(8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县城东溪路5号,县财政局东侧,为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大楼的第一层、第四至八层及附属3间小平房整体招租。大楼建筑总面积3651.8?O,现二层、三层为单位自用,实际租赁面积2634.9?O,租赁期限8年,租金按年支付,前5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后3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每年再增加5%,首年租金起拍价:33.3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转让(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含两家)以上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转让(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7日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转让(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拍卖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 (略) 周华 (略) 出具的饶周华永辰字[2023]第1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实际租赁面积2634.9?O,租赁期限8年,前5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后3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每年再增加5%。 4、拍卖成交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度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8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招租方依据租赁合同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后的相关事宜。如承租方不及时缴纳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招租方、拍卖公司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纳8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本次招租房屋用途仅限于经营宾馆、酒店,招租方仅为房屋租赁,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税务登记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招租方批准方可实施。 8、承租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期内因经营情况确需转租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有房权证。 保证金帐户 :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0793-* *(李先生) *(郑先生) (略) (略) 2023年6月19日 |
饶产办ggz2023-291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 (略) 、 (略) (略) 依照产权交易有关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招租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大楼第一层、第四至八层房屋及附属3间小平房(8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县城东溪路5号,县财政局东侧,为婺源县财政局培训中心大楼的第一层、第四至八层及附属3间小平房整体招租。大楼建筑总面积3651.8?O,现二层、三层为单位自用,实际租赁面积2634.9?O,租赁期限8年,租金按年支付,前5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后3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每年再增加5%,首年租金起拍价:33.3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转让(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含两家)以上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转让(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7日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转让(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拍卖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 (略) 周华 (略) 出具的饶周华永辰字[2023]第1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实际租赁面积2634.9?O,租赁期限8年,前5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后3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每年再增加5%。 4、拍卖成交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度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8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招租方依据租赁合同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后的相关事宜。如承租方不及时缴纳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招租方、拍卖公司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纳8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本次招租房屋用途仅限于经营宾馆、酒店,招租方仅为房屋租赁,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税务登记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招租方批准方可实施。 8、承租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期内因经营情况确需转租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有房权证。 保证金帐户 :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0793-* *(李先生) *(郑先生) (略) (略) 2023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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