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银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北京市天银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天银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3333%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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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城建 (略) | ||
转让比例: | 33.33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405.6418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1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和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021万元人民币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或逾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截止信息披露公告期满:(1)如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提前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4)已知悉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延续审批手续尚未得到批复。标的企业于2010年11月10 (略) 天银 (略) -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地热,有效期限自2010年11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共*年零*个月。标的企业已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尚未批复,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北京城建 (略) 拟股权转让 (略) 天银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2]第*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所涉内容,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 3、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天银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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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3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0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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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284.5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44.88 | 净利润(上年度): | 275.2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4,867.2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267.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599.39 | |
审计机构: | 北京华乘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41.95 | 利润总额: | 145.85 | 净利润: | 141.87 | |
资产总额: | 13,877.16 | 负债总额: | 4,135.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41.2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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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 (略) | 33.33 | |||||
北京京能清洁 (略) | 50 | |||||
(略) 生态地质研究所 | 16.67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天银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3333%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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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城建 (略) | ||
转让比例: | 33.33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405.6418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1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和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021万元人民币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或逾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截止信息披露公告期满:(1)如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提前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4)已知悉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延续审批手续尚未得到批复。标的企业于2010年11月10 (略) 天银 (略) -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地热,有效期限自2010年11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共*年零*个月。标的企业已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尚未批复,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北京城建 (略) 拟股权转让 (略) 天银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2]第*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所涉内容,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 3、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天银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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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3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0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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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284.5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44.88 | 净利润(上年度): | 275.2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4,867.2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267.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599.39 | |
审计机构: | 北京华乘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41.95 | 利润总额: | 145.85 | 净利润: | 141.87 | |
资产总额: | 13,877.16 | 负债总额: | 4,135.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41.2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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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 (略) | 33.33 | |||||
北京京能清洁 (略) | 50 | |||||
(略) 生态地质研究所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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