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经营权招租公告
广告牌经营权招租公告
广告牌经营权招租公告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东侧天桥广告位 |
委托方 | (略)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租标的状况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东侧天桥广告位,底价14.4万元/年,保证金2.5万元,租期1年。 |
转让底价(万元) | 招租按顺序号选择,一位一价,保证金等详见招租标的状况栏 |
公告期起止 | 2023 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 |
标的展示 时间、地点 |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 地点: 招租标的状况栏里每个标的具体位置,自行实地踏勘。现状为准。 |
转让方式 | 网络挂牌 |
挂牌起始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3年6月2日9时至2023年6月15日15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5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每个标的金额不同,详见招租标的状况栏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 (略) 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略) 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2023年6月15日15时 之前交纳 |
保证金处置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招租双方签订招租合同,待承租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承租价款。中心将承租价款转入到招租方指定帐户。2、如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署招租合同的;(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出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承租方须知 | 1 、意向承租方条件: (1)此次承租面向 (略) ,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2)广告经营机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等内容; 2 、意向承租南山隧道广告位的,须承诺以三面翻方式表现广告内容。承租前,要将以三面翻方式表现广告内容(两面用做商业广告,一面留做公益广告)的工程施工方案报经出租方批准,并承诺在承租期满后,无偿把相关设施交付给出租方。 3 、租赁期内,若政府出台广告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公益宣传等临时征用、占用期限的,按管理办法执行,由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承担,租期、租金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4 、承租人需在成交后3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交款后保证金即转为过户保证金。 5. 意向 承租 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15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服务部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6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6、其他未尽事宜,可与 (略)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协商解决。 委托方联系人:张薇*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万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 |
联系地址 |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806室 |
备注:此挂牌已成交
广告牌经营权招租公告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东侧天桥广告位 |
委托方 | (略)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租标的状况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东侧天桥广告位,底价14.4万元/年,保证金2.5万元,租期1年。 |
转让底价(万元) | 招租按顺序号选择,一位一价,保证金等详见招租标的状况栏 |
公告期起止 | 2023 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 |
标的展示 时间、地点 |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 地点: 招租标的状况栏里每个标的具体位置,自行实地踏勘。现状为准。 |
转让方式 | 网络挂牌 |
挂牌起始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3年6月2日9时至2023年6月15日15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5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每个标的金额不同,详见招租标的状况栏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 (略) 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略) 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2023年6月15日15时 之前交纳 |
保证金处置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招租双方签订招租合同,待承租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承租价款。中心将承租价款转入到招租方指定帐户。2、如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署招租合同的;(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出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承租方须知 | 1 、意向承租方条件: (1)此次承租面向 (略) ,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2)广告经营机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等内容; 2 、意向承租南山隧道广告位的,须承诺以三面翻方式表现广告内容。承租前,要将以三面翻方式表现广告内容(两面用做商业广告,一面留做公益广告)的工程施工方案报经出租方批准,并承诺在承租期满后,无偿把相关设施交付给出租方。 3 、租赁期内,若政府出台广告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公益宣传等临时征用、占用期限的,按管理办法执行,由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承担,租期、租金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4 、承租人需在成交后3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交款后保证金即转为过户保证金。 5. 意向 承租 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15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服务部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6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6、其他未尽事宜,可与 (略)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协商解决。 委托方联系人:张薇*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万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 |
联系地址 |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806室 |
备注:此挂牌已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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