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林区“西洋殿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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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林区“西洋殿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编号:QZCQ*

二、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区“西洋殿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根据庆元县海西林业 (略) 提供的评估报告,标的物概况如下: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区“西洋殿后”山场批准可采伐面积88.1亩,林木总蓄积1947.3m3,折材积1168.38m3,其中:杉木蓄积1939.2m3,折材积1163.52m3;阔叶树蓄积8.1m3;折材积4.86m3。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16时止:

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止;

五、转让起始报价*元。

六、报名事项:

1.竞价人在网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时根据《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指定的路径与本次产权交易公告规定所需报名资料上传其扫描件:

(1)竞价人为企业时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自然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注:以上若企业时上传的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提交资料,无须到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

3.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报名时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为6万元,并于2023年7月4日16时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 (略) 营业部 ;

银行账号:竞价人进入系统后,“登录界面选择进入产权业务→选择相应项目进入报名→阅读产权交易规则后点击同意→竞价方式选择单独申请并核对信息→提交报名资料→生成子账号并缴纳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竞价标的的虚拟子账号。

4.没有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七、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均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八、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1、竞价结束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让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3、竞价人一旦报名缴费,表示同意以起始价成交。若该项目仅有一人参与报名,可由出让方、报名者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直接线下确认起始价成交,报名者明示反悔的,没收保证金;若有多名竞价人报名,但均未及时完成网络报价,本着公平原则,该项目重新处置。

4、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资产转让成交款,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由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中心在收到退还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采伐山场界外因中标方在林木采伐、运输通行、道路开设维修等过程中与毗邻村队和群众所发生的纠纷,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林 璐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玉萍 0578-*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0日


相关附件下载: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doc
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doc

一、项目编号:QZCQ*

二、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区“西洋殿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根据庆元县海西林业 (略) 提供的评估报告,标的物概况如下: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城郊区“西洋殿后”山场批准可采伐面积88.1亩,林木总蓄积1947.3m3,折材积1168.38m3,其中:杉木蓄积1939.2m3,折材积1163.52m3;阔叶树蓄积8.1m3;折材积4.86m3。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16时止:

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止;

五、转让起始报价*元。

六、报名事项:

1.竞价人在网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时根据《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指定的路径与本次产权交易公告规定所需报名资料上传其扫描件:

(1)竞价人为企业时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自然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注:以上若企业时上传的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提交资料,无须到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

3.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报名时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为6万元,并于2023年7月4日16时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 (略) 营业部 ;

银行账号:竞价人进入系统后,“登录界面选择进入产权业务→选择相应项目进入报名→阅读产权交易规则后点击同意→竞价方式选择单独申请并核对信息→提交报名资料→生成子账号并缴纳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竞价标的的虚拟子账号。

4.没有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七、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均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八、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1、竞价结束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让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3、竞价人一旦报名缴费,表示同意以起始价成交。若该项目仅有一人参与报名,可由出让方、报名者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直接线下确认起始价成交,报名者明示反悔的,没收保证金;若有多名竞价人报名,但均未及时完成网络报价,本着公平原则,该项目重新处置。

4、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资产转让成交款,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由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中心在收到退还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采伐山场界外因中标方在林木采伐、运输通行、道路开设维修等过程中与毗邻村队和群众所发生的纠纷,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林 璐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玉萍 0578-*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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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doc
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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