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单元A-33、A-35地块3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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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单元A-33、A-35地块3年租赁权

  •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单元A-33、A-35地块
    土地证号 无涉及
    土地面积 11090.42平方米
    用途 建筑渣土资源化再利用
    类型 无涉及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底价82.5127万元,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履约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基坑土、桩基泥等建筑弃土资源化利用,加工免烧砖系列产品和水稳料拌和生产工业临时用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以评估价(*元/年)为底价进行公开招租,价高者得,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按半年支付;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协议一年一签。 2、竞得人在半年内购置投资生产线及其他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投入设备应满足连续加工要求,项目正式运营后年处置建筑渣土达30万吨,年税收达200万元; 3、竞得人根据生产需要自行负责租赁场地上的临时建筑或道路。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地块的使用功能,不得转租;租赁地块内的矿产资源竞得人不得外运或其他处置; 4、竞得人根据生产需求自行进行地块中的电力线路改迁和场地平整,费用约为5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施工为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免除前期场地平整期 3 个月租金,租赁权使用费自双方现场验收完成后签署《交付确认书》之日起算。 6、竞得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可接受银行保函),如竞得人未按时支付租赁权使用费、未完成租赁内容相关要求或其他违约行为,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租赁权使用费或违约金; 7、不满足竞拍资格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可接受银行保函),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税收 (略) 鹿城区,有效续存5年以上(含)法人企业(附税收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余额记录(附征信证明)。 3、竞买人拥有国内先进的固化土技术及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提供发明技术专利证书或技术专利授权合同,以及两个(含)以上已落地实施项目合同;并附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 4、竞买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交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2.资格报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附件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方视为有效报名。信息披露期间未缴纳保证金或截止时间后缴纳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平台及委托方将对有效报名意向方的承租方资格条件逐条审核,符合条件意向方将确认获得网络竞价资格,不符合条件意向方将驳回资格。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6.网络竞价: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7月6日下午5时止。 8.咨询电话:0577-*、*。 9.业务监督举报电话:0577-*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鹿城区国有 (略)
    联系人 鲍陈磊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划龙桥路655号仁信大厦A-1幢第4层(南首)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赖先生 张先生 电话 0577-*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锦绣路球山花园16幢202室
    联系人 赖晨义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单元A-33、A-35地块
    土地证号 无涉及
    土地面积 11090.42平方米
    用途 建筑渣土资源化再利用
    类型 无涉及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底价82.5127万元,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履约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基坑土、桩基泥等建筑弃土资源化利用,加工免烧砖系列产品和水稳料拌和生产工业临时用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以评估价(*元/年)为底价进行公开招租,价高者得,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按半年支付;首租期满后,租金一年一评、协议一年一签。 2、竞得人在半年内购置投资生产线及其他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投入设备应满足连续加工要求,项目正式运营后年处置建筑渣土达30万吨,年税收达200万元; 3、竞得人根据生产需要自行负责租赁场地上的临时建筑或道路。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地块的使用功能,不得转租;租赁地块内的矿产资源竞得人不得外运或其他处置; 4、竞得人根据生产需求自行进行地块中的电力线路改迁和场地平整,费用约为5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施工为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免除前期场地平整期 3 个月租金,租赁权使用费自双方现场验收完成后签署《交付确认书》之日起算。 6、竞得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可接受银行保函),如竞得人未按时支付租赁权使用费、未完成租赁内容相关要求或其他违约行为,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租赁权使用费或违约金; 7、不满足竞拍资格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可接受银行保函),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税收 (略) 鹿城区,有效续存5年以上(含)法人企业(附税收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余额记录(附征信证明)。 3、竞买人拥有国内先进的固化土技术及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提供发明技术专利证书或技术专利授权合同,以及两个(含)以上已落地实施项目合同;并附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 4、竞买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交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2.资格报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附件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方视为有效报名。信息披露期间未缴纳保证金或截止时间后缴纳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平台及委托方将对有效报名意向方的承租方资格条件逐条审核,符合条件意向方将确认获得网络竞价资格,不符合条件意向方将驳回资格。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6.网络竞价: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7月6日下午5时止。 8.咨询电话:0577-*、*。 9.业务监督举报电话:0577-*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鹿城区国有 (略)
    联系人 鲍陈磊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划龙桥路655号仁信大厦A-1幢第4层(南首)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赖先生 张先生 电话 0577-*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锦绣路球山花园16幢202室
    联系人 赖晨义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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