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实施方 (略) 天元区政府以 株天府阅〔2023〕14号 批准, (略) 天元区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株天府阅〔2023〕14号,招 (略) 天元区财政局,项目实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
2、项目建设内容:分类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至 2025 年,在河西示范园公共区域范围内新建充电桩 1300 个,在普通公路沿线建设 2 个一级充电站(一级充电站含充电桩 18 个)、2 个 三级充电站(三级充电站含充电桩 8 个)。
3、招标范围: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分批建设,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进入运行。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和调试,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特许经营者全额投资建设运营并自负盈亏,政府监管的模式进行,确定项目特许经营者后,项目建设、设备安装等费用由特许经营者全额负担,并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合作除外),特许经营者需将所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范围内所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及图纸、平台、运营文件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政府。
4、项目地点: (略)
5、特许经营期限: 30年(含建设期2年);
6、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365.00万元。(以立项备案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含两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仅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止 (北京时间,下 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 “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与备案的书面招 标文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上下载/获取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 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行政监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0731-*。
九、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或0731-*。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天元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9楼
联 系 人: 谢子兵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16
联 系 人:程翠平、曹新权、邱凌辉
联系电话: 0731-*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实施方 (略) 天元区政府以 株天府阅〔2023〕14号 批准, (略) 天元区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株天府阅〔2023〕14号,招 (略) 天元区财政局,项目实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
2、项目建设内容:分类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至 2025 年,在河西示范园公共区域范围内新建充电桩 1300 个,在普通公路沿线建设 2 个一级充电站(一级充电站含充电桩 18 个)、2 个 三级充电站(三级充电站含充电桩 8 个)。
3、招标范围: 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分批建设,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进入运行。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和调试,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特许经营者全额投资建设运营并自负盈亏,政府监管的模式进行,确定项目特许经营者后,项目建设、设备安装等费用由特许经营者全额负担,并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合作除外),特许经营者需将所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范围内所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及图纸、平台、运营文件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政府。
4、项目地点: (略)
5、特许经营期限: 30年(含建设期2年);
6、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365.00万元。(以立项备案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含两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仅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止 (北京时间,下 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 “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与备案的书面招 标文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上下载/获取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 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行政监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0731-*。
九、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或0731-*。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天元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9楼
联 系 人: 谢子兵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16
联 系 人:程翠平、曹新权、邱凌辉
联系电话: 073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