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91破2号2023苏1091破2号扬州远安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苏1091破2号2023苏1091破2号扬州远安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于2023年4月21日作出(2023)苏109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远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3日指定江苏铭勋律师事务所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工作,经请示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后,决定向社会公开选 (略) 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远安公司基本情况
远安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U,注册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施桥镇春江路9号。法定代表人:傅强。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国内货运代理;配载信息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代办汽车年审、上牌、过户、驾驶证年审换证;境内劳务派遣经营;吊车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范围及内容
1.评估范围:远安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设备、集装箱、无形资产等。
2.评估的具体范围和要求以中标后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
3.以下是部分资产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 物品类型 | 中文品牌 | 型号 | 数量 |
1 | 大型汽车 | 陕汽牌 | SX4250MB9 | 1辆 |
2 | 大型汽车 | 解放牌 | CA4140K2E4R7A95 | 1辆 |
3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382 | 3辆 |
4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404 | 1辆 |
5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405 | 2辆 |
6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350TJZ | 4辆 |
7 | 挂车 | 骜通牌 | LAT9350TJZG | 1辆 |
8 | 集装箱 | 不明 | 不明 | 若干 |
三、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及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略) 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从事过至少三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
4、 (略) 及清算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在签订协议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并在清算方案出具前定稿;
5、近三年内,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及执业过程中,没有法律纠纷及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有完成评估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评估费用报价及支付方式
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收费管理办法,自行确定优惠幅度后确定服务费用的报价,报价按固定金额报价。
评估费用的支付采取“先评估、后付费”的模式,无预付费用,评估费用的金额 (略) 核准确定,评估费用作为清算费用优先偿付,在最终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请报价机构充分考虑此说明后进行报价。报价机构一旦响应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该评估费用付费约定。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17时30分前;
2、提交方式:参聘评估机构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者邮寄报名材料;
3、邮寄地址: (略) 邗江区星耀天地1号楼16楼江苏铭勋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陈潇雨,*;
六、评估机构参与遴选应提供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相应资质及拟指派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2、评估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略)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
4、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办破产或强制清算企业审计、评估业务委托合同、委托书或委托函等证明;
5、项目费用报价及报价依据
(1)评估机构简介;
(2)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3)参与破产评估业务的案例;
(4)投标报价(列明包含的项目和各项收费标准);
(5)参与评估的小组成员名单及各自的专长;
(6)参与评估的工作计划;
(7)评估报告出具的时间;
(8)评估费收取的时间等。
6、承诺报名材料真实无误、无利害关系声明并愿承担虚假陈述责任的承诺函。
遴选机构应按标准准备1份正本(密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清算组,一旦正本和电子版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以上资料需同时加盖参与遴选的评估机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选定方式
在报价文件符合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各报价机构的报价、资质、报价文件的相关内容择优确定一家作为最终的评估机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备案。未被选定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未被选定的结果,亦不退回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最终被选定的评估机构需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管理人则视为其放弃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原则上评估机构应按照程序要求在签订协议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具体在上述时间内需出具的内容根据评估情况而定;
2、法院、管理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本次评估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餐饮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应包含于评估费用中,不再单独支付;
4、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回避期限, (略) 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前, (略) 的有关评估服务工作;
5、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 (略) 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4、无论是否入选,遴选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遴选有关的全部费用,遴选机构的文件均不退还;
5、如因客观原因本次评估机构遴选推迟或取消,已报名的遴选机构资格依然有效,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告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于2023年4月21日作出(2023)苏109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远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3日指定江苏铭勋律师事务所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工作,经请示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后,决定向社会公开选 (略) 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远安公司基本情况
远安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U,注册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施桥镇春江路9号。法定代表人:傅强。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国内货运代理;配载信息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代办汽车年审、上牌、过户、驾驶证年审换证;境内劳务派遣经营;吊车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范围及内容
1.评估范围:远安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设备、集装箱、无形资产等。
2.评估的具体范围和要求以中标后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
3.以下是部分资产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 物品类型 | 中文品牌 | 型号 | 数量 |
1 | 大型汽车 | 陕汽牌 | SX4250MB9 | 1辆 |
2 | 大型汽车 | 解放牌 | CA4140K2E4R7A95 | 1辆 |
3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382 | 3辆 |
4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404 | 1辆 |
5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405 | 2辆 |
6 | 挂车 | 通华牌 | THT9350TJZ | 4辆 |
7 | 挂车 | 骜通牌 | LAT9350TJZG | 1辆 |
8 | 集装箱 | 不明 | 不明 | 若干 |
三、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及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略) 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从事过至少三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
4、 (略) 及清算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在签订协议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并在清算方案出具前定稿;
5、近三年内,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及执业过程中,没有法律纠纷及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有完成评估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评估费用报价及支付方式
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收费管理办法,自行确定优惠幅度后确定服务费用的报价,报价按固定金额报价。
评估费用的支付采取“先评估、后付费”的模式,无预付费用,评估费用的金额 (略) 核准确定,评估费用作为清算费用优先偿付,在最终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请报价机构充分考虑此说明后进行报价。报价机构一旦响应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该评估费用付费约定。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17时30分前;
2、提交方式:参聘评估机构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者邮寄报名材料;
3、邮寄地址: (略) 邗江区星耀天地1号楼16楼江苏铭勋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陈潇雨,*;
六、评估机构参与遴选应提供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相应资质及拟指派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2、评估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略)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
4、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办破产或强制清算企业审计、评估业务委托合同、委托书或委托函等证明;
5、项目费用报价及报价依据
(1)评估机构简介;
(2)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3)参与破产评估业务的案例;
(4)投标报价(列明包含的项目和各项收费标准);
(5)参与评估的小组成员名单及各自的专长;
(6)参与评估的工作计划;
(7)评估报告出具的时间;
(8)评估费收取的时间等。
6、承诺报名材料真实无误、无利害关系声明并愿承担虚假陈述责任的承诺函。
遴选机构应按标准准备1份正本(密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清算组,一旦正本和电子版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以上资料需同时加盖参与遴选的评估机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选定方式
在报价文件符合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各报价机构的报价、资质、报价文件的相关内容择优确定一家作为最终的评估机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备案。未被选定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未被选定的结果,亦不退回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最终被选定的评估机构需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管理人则视为其放弃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原则上评估机构应按照程序要求在签订协议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具体在上述时间内需出具的内容根据评估情况而定;
2、法院、管理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本次评估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餐饮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应包含于评估费用中,不再单独支付;
4、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回避期限, (略) 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前, (略) 的有关评估服务工作;
5、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 (略) 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4、无论是否入选,遴选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遴选有关的全部费用,遴选机构的文件均不退还;
5、如因客观原因本次评估机构遴选推迟或取消,已报名的遴选机构资格依然有效,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告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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