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灵山建材市场B1区08号两年租赁权
丽水市莲都区灵山建材市场B1区08号两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至2023.6.30结束)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标的管理方: (略) (略) (略) 。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陈旧装修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9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6900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线材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0%收取。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前一承租户合同到期后腾空三天交付使用,原承租人中标则按原合同到期时间,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首年租金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直接支付出租方指定账号。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次招租标的,年租金不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仅为标的房产使用租金。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2、拍卖公司咨询电话:浙江 (略) * 3、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根据意向方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莲都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山水拍卖厅 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设定的50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5、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人 | 周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莲都 (略) 场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郑先生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至2023.6.30结束)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标的管理方: (略) (略) (略) 。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陈旧装修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9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6900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线材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0%收取。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前一承租户合同到期后腾空三天交付使用,原承租人中标则按原合同到期时间,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首年租金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直接支付出租方指定账号。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次招租标的,年租金不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仅为标的房产使用租金。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2、拍卖公司咨询电话:浙江 (略) * 3、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根据意向方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莲都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山水拍卖厅 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设定的50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5、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人 | 周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莲都 (略) 场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郑先生 | 电话 | 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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