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7月7日10:00至11: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公开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拍卖会。
拍卖标的为: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 (略) (略) 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居委会珍泉居民小组,面积30973.2平方米,取得时间2012年10月23日,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3、长期股权投资;4、预付款项。
本次拍卖为附条件的整体拍卖,整体拍卖保留价为35,007,571元。所附条件及应收账款、其他 (略) 。
一、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在标的 (略) 查看标的。
二、竞买报名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三、竞买报名条件: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合法存续的企业、单位、其他组织。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五、联系电话:0871-*、*(黄先生)
云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会具备法律效力。参加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为附条件的拍卖,买受人成交的同时视为接受所附条件。
(一)拍卖标的明细( (略) )
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4. 预付款项。
(二)拍卖所附条件
1.买受人须承担昆明温泉 (略) 的职工债权。
2.买受人须承担昆明温泉 (略) 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文书明确的破产管理人报酬。
(略) 。
(三)拍卖标的物主要瑕疵披露
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因办理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应当由卖方和买方缴纳的所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权属调查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前期手续及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因诉讼时效经过等原因无法实现的风险,买受人应当自愿承受该等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赔偿责任;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3年7月7日10:00至11: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
五、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在拍卖标的 (略) 温泉镇查看标的。
注:请各位竞买人及其受托人亲自到标的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并自行调查和核实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的实物、文件、瑕疵等现状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六、竞买登记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七、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须在竞买登记时间内交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凭竞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办理竞买登记确认和网上报名手续。
2、拍卖佣金为成交价(不含所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载明的款项)的0.9%。
八、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低于保留价(不包含保留价本数)不成交。
九、保留价
35,007,571元(保留价不含所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载明的款项)。
十、成交后付款结算方式
1.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20日17:0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云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项应在2023年7月21日前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付款账号“户名:云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圆通支行,账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价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0.15%的软件使用费。
3.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的款项中的职工债权、管理人报酬,应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述拍卖人账户,其中职工债权无法向买受人开具票据。
十一、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前述第十条列明的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债权凭证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移交以竞买人查看时的清单为准。
2.在拍卖标的移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应当由卖方和买方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权属调查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前期手续及测绘费等),委托人、拍卖人予以协助。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在成交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或未按时支付任一款项的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合约终止,委托人有权将标的物另行处置。
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合约终止的,拍卖人、委托人可追索按成交总价款计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次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再次拍卖的佣金、平台使用费。
买受人还需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
十四、本此拍卖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云 (略) 咨询,拍卖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71-*、*(办公电话)、*(黄先生)
云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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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7月7日10:00至11: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公开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拍卖会。
拍卖标的为: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 (略) (略) 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居委会珍泉居民小组,面积30973.2平方米,取得时间2012年10月23日,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3、长期股权投资;4、预付款项。
本次拍卖为附条件的整体拍卖,整体拍卖保留价为35,007,571元。所附条件及应收账款、其他 (略) 。
一、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在标的 (略) 查看标的。
二、竞买报名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三、竞买报名条件: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合法存续的企业、单位、其他组织。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五、联系电话:0871-*、*(黄先生)
云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会具备法律效力。参加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为附条件的拍卖,买受人成交的同时视为接受所附条件。
(一)拍卖标的明细( (略) )
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4. 预付款项。
(二)拍卖所附条件
1.买受人须承担昆明温泉 (略) 的职工债权。
2.买受人须承担昆明温泉 (略) 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文书明确的破产管理人报酬。
(略) 。
(三)拍卖标的物主要瑕疵披露
1.“安国用(2012)第104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因办理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应当由卖方和买方缴纳的所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权属调查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前期手续及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因诉讼时效经过等原因无法实现的风险,买受人应当自愿承受该等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赔偿责任;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3年7月7日10:00至11: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
五、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在拍卖标的 (略) 温泉镇查看标的。
注:请各位竞买人及其受托人亲自到标的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并自行调查和核实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的实物、文件、瑕疵等现状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六、竞买登记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前,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七、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须在竞买登记时间内交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凭竞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办理竞买登记确认和网上报名手续。
2、拍卖佣金为成交价(不含所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载明的款项)的0.9%。
八、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低于保留价(不包含保留价本数)不成交。
九、保留价
35,007,571元(保留价不含所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载明的款项)。
十、成交后付款结算方式
1.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20日17:0 (略) 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云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项应在2023年7月21日前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付款账号“户名:云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圆通支行,账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价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0.15%的软件使用费。
3.前述第三条(二)款“拍卖所附条件”中的款项中的职工债权、管理人报酬,应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述拍卖人账户,其中职工债权无法向买受人开具票据。
十一、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前述第十条列明的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债权凭证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移交以竞买人查看时的清单为准。
2.在拍卖标的移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应当由卖方和买方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权属调查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前期手续及测绘费等),委托人、拍卖人予以协助。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在成交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或未按时支付任一款项的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合约终止,委托人有权将标的物另行处置。
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合约终止的,拍卖人、委托人可追索按成交总价款计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次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再次拍卖的佣金、平台使用费。
买受人还需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
十四、本此拍卖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云 (略) 咨询,拍卖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71-*、*(办公电话)、*(黄先生)
云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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