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桂酰精氨酸乙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转让
“月桂酰精氨酸乙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转让
项目名称 | “月桂酰精氨酸乙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3-06-25 | 挂牌截止日 | 2023-06-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农业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失效日 |
1 | 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 | ZL*.X | 2018-06-22 | 2022-10-25 | 2038-06-22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无 |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3 |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1、本发明的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相对于LAE的最小抑菌浓度有降低,提升抗菌活性。 2、本发明的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连续喂养畜禽30天,不诱发致病微生物的耐药突变。 3、本发明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能提升已感染鸭疫里默氏杆菌的雏鸭存活率,并对健康雏鸭生存率无影响。 4、所示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既能防治动物细菌性疾病,还能够促进动物营养生长,其中:抗感染实验结果显示食用未含所示衍生物饲料的试验鱼全部死亡,而食用衍生物的动物存活率可达91.67%,提高相对增重率3 .52%、6 .91%、4 .64%和特定生长率7.94%、 13.08%、6.54%,降低饲料系数4.76%、5.56%、2.38%,促进生长。 5、本发明所示衍生物相比于LAE,在诱发耐药突变、防治细菌性疾病以及营养生长等方面取得更好效果。 6、本发明所示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在动物体内可安全降解,毒副作用小,避免环境耐药菌产生,对环境负面影响小。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1.推广前景: 养殖抗生素滥用严重,引起环境污染,农业部要求2020年开始禁止饲料里添加抗生素,但是目前没有理想的替代品。本专利所述衍生物在目前的试验阶段显示出较好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推广风险: (1)经验不足:团队成员对项目推广、特别是农业项目经验不足,对市场的痛点和难点把握可能不够全面、对困难估计可能不足。 (2)技术风险:目前实验结果大部分来源于实验室,可能难以反映养殖现场的真实情况,如:实验室所选菌种为标准菌,与现场复杂菌群有区别;由于条件限制,现场养殖试验动物物种、数量、使用场景操作方法等方面可能有局限。 (3)市场风险: (略) 场变化大,受政策、自然条件、市场接受度等不确定因素较多。 (4)其他风险:如资金、人员招聘等。 3.推广效益: 本项目如果有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发挥优势、排除上述风险,并和知名农业企业合作,有望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华东师 (略) 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项目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团队主要从事新药研发、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等研究,发表SCI论文100余篇,申请专利100多项,授权48项,20项已转让。主 (略) 部级项目20多项。连续多年获全国互联网+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全国银奖和铜奖。指导项目获全国创青春创业大赛金奖。国际创业教练。2012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首届博士后创业大赛决赛评委。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易正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2015.12-至今 华东师范大学 (略)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0.1-2015.12 华东师范大学 (略) 副教授; 2007.7-2009.12 华东师范大学 (略) 讲师; 2005.11-2007.6 博士学位,美国Texas A&M University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 2004.6-2005.11 博士生,华东师范大学 (略) ; 2001.9-2004.6 硕士学位,湖南师范大学 (略) 。 | ||
技术评估内容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 ||
评估标的 | 华东师范大学所拥有的“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 | ||
评估价值(万元) | 9.717 | ||
评估机构 | 上海 (略) | ||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 华东师范大学委估的“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4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97,170.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30 | ||
评估方法 | 成本法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华东师范大学 | |
注册地(地址) | (略) 中山北路3663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63798.*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10.0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内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 在线竞价 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3、本项目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技术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10万元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03988)上海技术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7、转受让双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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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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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月桂酰精氨酸乙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3-06-25 | 挂牌截止日 | 2023-06-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农业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失效日 |
1 | 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 | ZL*.X | 2018-06-22 | 2022-10-25 | 2038-06-22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无 |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3 |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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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1、本发明的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相对于LAE的最小抑菌浓度有降低,提升抗菌活性。 2、本发明的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连续喂养畜禽30天,不诱发致病微生物的耐药突变。 3、本发明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能提升已感染鸭疫里默氏杆菌的雏鸭存活率,并对健康雏鸭生存率无影响。 4、所示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既能防治动物细菌性疾病,还能够促进动物营养生长,其中:抗感染实验结果显示食用未含所示衍生物饲料的试验鱼全部死亡,而食用衍生物的动物存活率可达91.67%,提高相对增重率3 .52%、6 .91%、4 .64%和特定生长率7.94%、 13.08%、6.54%,降低饲料系数4.76%、5.56%、2.38%,促进生长。 5、本发明所示衍生物相比于LAE,在诱发耐药突变、防治细菌性疾病以及营养生长等方面取得更好效果。 6、本发明所示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在动物体内可安全降解,毒副作用小,避免环境耐药菌产生,对环境负面影响小。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1.推广前景: 养殖抗生素滥用严重,引起环境污染,农业部要求2020年开始禁止饲料里添加抗生素,但是目前没有理想的替代品。本专利所述衍生物在目前的试验阶段显示出较好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推广风险: (1)经验不足:团队成员对项目推广、特别是农业项目经验不足,对市场的痛点和难点把握可能不够全面、对困难估计可能不足。 (2)技术风险:目前实验结果大部分来源于实验室,可能难以反映养殖现场的真实情况,如:实验室所选菌种为标准菌,与现场复杂菌群有区别;由于条件限制,现场养殖试验动物物种、数量、使用场景操作方法等方面可能有局限。 (3)市场风险: (略) 场变化大,受政策、自然条件、市场接受度等不确定因素较多。 (4)其他风险:如资金、人员招聘等。 3.推广效益: 本项目如果有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发挥优势、排除上述风险,并和知名农业企业合作,有望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华东师 (略) 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项目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团队主要从事新药研发、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等研究,发表SCI论文100余篇,申请专利100多项,授权48项,20项已转让。主 (略) 部级项目20多项。连续多年获全国互联网+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全国银奖和铜奖。指导项目获全国创青春创业大赛金奖。国际创业教练。2012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首届博士后创业大赛决赛评委。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易正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2015.12-至今 华东师范大学 (略)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0.1-2015.12 华东师范大学 (略) 副教授; 2007.7-2009.12 华东师范大学 (略) 讲师; 2005.11-2007.6 博士学位,美国Texas A&M University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 2004.6-2005.11 博士生,华东师范大学 (略) ; 2001.9-2004.6 硕士学位,湖南师范大学 (略) 。 | ||
技术评估内容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 ||
评估标的 | 华东师范大学所拥有的“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 | ||
评估价值(万元) | 9.717 | ||
评估机构 | 上海 (略) | ||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 华东师范大学委估的“月桂酰精氨酸*酯衍生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用途”发明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4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97,170.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30 | ||
评估方法 | 成本法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华东师范大学 | |
注册地(地址) | (略) 中山北路3663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63798.*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10.0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内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 在线竞价 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3、本项目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技术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10万元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03988)上海技术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7、转受让双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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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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