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新城子镇东樱桃沟二组大院段河道砂石混合料拍...
林西县新城子镇东樱桃沟二组大院段河道砂石混合料拍...
项目编号:2023LXCQ013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略) 的委托,对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拍卖。
出卖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出卖方: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2FM8U90
法定代表人:胡晓磊
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住所:内蒙古 (略) 林西县税务局东楼四楼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1 | 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 | 可采量 | 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涨幅 (万元) | 开采 时间 |
1 | 位置:东樱桃沟( (略) 段) 详见表下方说明 | 0.51万立方米 | 6.63 | 1.8 | 0.25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汛期6月15日-9月15日禁止任何开采作业)。 |
1、拍卖标的: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
2、可采量:砂石混合料总量0.51万立方米
3、标的位置
位于东樱 (略) 段,详细区域如下表所示
河道山洪沟名称 | 所属行政区划 | 可采区编号 | 位置描述/所处河段(起止河道中心桩号) | 可采区四至坐标 |
东樱 (略) 段 | (略) 林西县新城子镇 | DYTG2ZDYKCQ01 | 0+051-0+484 | *.7843/*.2176 *.2986/*.9300 *.8972/*.6129 *.0388/*.0321 |
DYTG2ZDYKCQ02 | 0+688-0+961 | *.9362/*.3530 *.1842/*.4876 *.8605/*.9783 *.8901/*.1939 | ||
DYTG2ZDYKCQ03 | 2+800-3+000 | *.7630/*.8439 *.8913/*.8229 *.4298/*.3757 *.2853/*.2220 | ||
DYTG2ZDYKCQ04 | 3+100-3+325 | *.5322/*.3855 *.3450/*.9216 *.5046/*.2903 *.0188/*.3711 |
4、起拍价:13元/立方米(即砂石混合料单价,单价内不含任何其他费用),起拍总价6.63万元。
5、竞买保证金:1.8万元。
6、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公开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公开拍卖标的是出卖方的政府特许经营自然资源,本次拍卖行为已经由林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林西县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编制的《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出卖方与新城子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充分协商,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第三方机构对标的进行了资产评估。
三、竞买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备加工生产条件的县内制砂企业或县重点项目施工单位。
四、标的拍卖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买受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拍卖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出卖方咨询、确认,自行评估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难易程度、砂石料的运输及堆放、废弃物处理、环保、水保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意向买受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买受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由新城子镇人民政府对买受方采砂作业的采砂范围、采砂深度、采砂量和作业方式等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督管理,买受方同时依法接受水利、环保、国土、林草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意向买受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买受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买受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买受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辖区乡(镇)、村了解实际情况,提前就采砂、运输、堆砂场设置等行为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砂场环境及河道采砂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标的成交后,由此而引发的风险由竞得方全部自行承担。
五、采砂要求
1、竞得标的后,买受方须按照要求自行办理一切相关采砂手续,包括采砂许可、土地、环评、水保、安评等。
2、买受方必须严格按照《林西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采砂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方量进行采砂,可采要求如下表。
可采区编号 | 可采区 四至坐标 | 可采深度(各断面深泓线以下) (m) | 可开 采量 (万m3) | 开采区控制 底高程 (m) | 可采区 长度 (m) | 可采区宽度 (m) | 可采区面积 (万m2) |
DYTG2ZDYKCQ01 | *.7843 /*.2176 *.2986 /*.9300 *.8972 /*.6129 *.0388 /*.0321 | 0.5 | 0.24 | 924.91-909.71 | 433 | 15 | 0.65 |
DYTG2ZDYKCQ02 | *.9362 /*.3530 *.1842 /*.4876 *.8605 /*.9783 *.8901 /*.1939 | 0.5 | 0.16 | 903.31-894.41 | 237 | 15 | 0.36 |
DYTG2ZDYKCQ03 | *.7630 /*.8439 *.8913 /*.8229 *.4298 /*.3757 *.2853 /*.2220 | 0.5 | 0.07 | 838.06-833.91 | 200 | 15 | 0.30 |
DYTG2ZDYKCQ04 | *.5322 /*.3855 *.3450 /*.9216 *.5046 /*.2903 *.0188 /*.3711 | 0.5 | 0.04 | 830.01-823.81 | 225 | 15 | 0.34 |
3、买受方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环保、水保、安全、国土、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业行为不得对水源和环境造成破坏,不得对河道两岸道路、农田、林地、草地及其他设施等造成破坏,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买受方的作业方式、作业机具、堆砂场设置及弃料处理要严格遵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或环节,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
5、采砂作业避免导致河道比降发生变化,避免影响河势稳定,不得影响行洪安全。采砂过程中不得形成砂堆、砂坑等有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
6、严禁在河岸边坡附近开采,陡坎河岸应预留4m范围,缓坡段应预留2m范围,严禁在易发生崩塌的河岸和弯道处开采。
7、河道管理范围内如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河道淤积的泥土、堆积的农作物根茬、农膜等固体废弃物,由买受方按照要求自行清理处置。
8、汛期(6月15日-9月15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期内严禁任何采砂施工作业。
9、《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禁采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严禁任何采砂施工作业。
六、河道平整及修复治理
买受方进行河道平整和修复治理必须符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河道平整及修复方案》的要求,通过对采砂区域内的采砂坑进行削坡、回填和整平,对堆料区进行规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防尘,防止扬尘污染,将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采砂设备、构筑物等进行清理拆除,保证河道顺畅,治理后河道的过流能力达到5年一遇洪水标准。保证两侧河岸齐整,河道平顺畅通,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无砂坑、砂堆,河床平整,通畅,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最终实现“岸齐、河畅”的恢复治理目标。
采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保证砂石受让方履行相应恢复治理义务,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恢复治理完成后,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7:30止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林西县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
联系人:李志远
联系电话:*
九、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竞买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方确定为买受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方。
网络竞价时间: 2023年 7月8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 240秒。
标的1 | 9:00 |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方与 (略) 签订交易合同。
十、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买受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意向买受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买受方向出卖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合同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标的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买受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而意向买受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 (略) 一次性付清本次拍卖标的全部成交价款。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内蒙古林西农村 (略) 新城区支行
十二、意向买受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三、资格确认
成交后,买受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林西县党政综合楼办公楼712室
联 系 人:宫伟东
电 话:0476-*
附件: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合同范本.docx |
项目编号:2023LXCQ013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略) 的委托,对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拍卖。
出卖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出卖方: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2FM8U90
法定代表人:胡晓磊
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住所:内蒙古 (略) 林西县税务局东楼四楼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1 | 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 | 可采量 | 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涨幅 (万元) | 开采 时间 |
1 | 位置:东樱桃沟( (略) 段) 详见表下方说明 | 0.51万立方米 | 6.63 | 1.8 | 0.25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汛期6月15日-9月15日禁止任何开采作业)。 |
1、拍卖标的: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河道砂石混合料。
2、可采量:砂石混合料总量0.51万立方米
3、标的位置
位于东樱 (略) 段,详细区域如下表所示
河道山洪沟名称 | 所属行政区划 | 可采区编号 | 位置描述/所处河段(起止河道中心桩号) | 可采区四至坐标 |
东樱 (略) 段 | (略) 林西县新城子镇 | DYTG2ZDYKCQ01 | 0+051-0+484 | *.7843/*.2176 *.2986/*.9300 *.8972/*.6129 *.0388/*.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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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TG2ZDYKCQ03 | 2+800-3+000 | *.7630/*.8439 *.8913/*.8229 *.4298/*.3757 *.2853/*.2220 | ||
DYTG2ZDYKCQ04 | 3+100-3+325 | *.5322/*.3855 *.3450/*.9216 *.5046/*.2903 *.0188/*.3711 |
4、起拍价:13元/立方米(即砂石混合料单价,单价内不含任何其他费用),起拍总价6.63万元。
5、竞买保证金:1.8万元。
6、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公开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公开拍卖标的是出卖方的政府特许经营自然资源,本次拍卖行为已经由林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林西县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编制的《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出卖方与新城子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充分协商,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第三方机构对标的进行了资产评估。
三、竞买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备加工生产条件的县内制砂企业或县重点项目施工单位。
四、标的拍卖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买受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拍卖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出卖方咨询、确认,自行评估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难易程度、砂石料的运输及堆放、废弃物处理、环保、水保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意向买受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买受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由新城子镇人民政府对买受方采砂作业的采砂范围、采砂深度、采砂量和作业方式等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督管理,买受方同时依法接受水利、环保、国土、林草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意向买受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买受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买受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买受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辖区乡(镇)、村了解实际情况,提前就采砂、运输、堆砂场设置等行为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砂场环境及河道采砂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标的成交后,由此而引发的风险由竞得方全部自行承担。
五、采砂要求
1、竞得标的后,买受方须按照要求自行办理一切相关采砂手续,包括采砂许可、土地、环评、水保、安评等。
2、买受方必须严格按照《林西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采砂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方量进行采砂,可采要求如下表。
可采区编号 | 可采区 四至坐标 | 可采深度(各断面深泓线以下) (m) | 可开 采量 (万m3) | 开采区控制 底高程 (m) | 可采区 长度 (m) | 可采区宽度 (m) | 可采区面积 (万m2) |
DYTG2ZDYKCQ01 | *.7843 /*.2176 *.2986 /*.9300 *.8972 /*.6129 *.0388 /*.0321 | 0.5 | 0.24 | 924.91-909.71 | 433 | 15 | 0.65 |
DYTG2ZDYKCQ02 | *.9362 /*.3530 *.1842 /*.4876 *.8605 /*.9783 *.8901 /*.1939 | 0.5 | 0.16 | 903.31-894.41 | 237 | 15 | 0.36 |
DYTG2ZDYKCQ03 | *.7630 /*.8439 *.8913 /*.8229 *.4298 /*.3757 *.2853 /*.2220 | 0.5 | 0.07 | 838.06-833.91 | 200 | 15 | 0.30 |
DYTG2ZDYKCQ04 | *.5322 /*.3855 *.3450 /*.9216 *.5046 /*.2903 *.0188 /*.3711 | 0.5 | 0.04 | 830.01-823.81 | 225 | 15 | 0.34 |
3、买受方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环保、水保、安全、国土、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业行为不得对水源和环境造成破坏,不得对河道两岸道路、农田、林地、草地及其他设施等造成破坏,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买受方的作业方式、作业机具、堆砂场设置及弃料处理要严格遵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或环节,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
5、采砂作业避免导致河道比降发生变化,避免影响河势稳定,不得影响行洪安全。采砂过程中不得形成砂堆、砂坑等有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
6、严禁在河岸边坡附近开采,陡坎河岸应预留4m范围,缓坡段应预留2m范围,严禁在易发生崩塌的河岸和弯道处开采。
7、河道管理范围内如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河道淤积的泥土、堆积的农作物根茬、农膜等固体废弃物,由买受方按照要求自行清理处置。
8、汛期(6月15日-9月15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期内严禁任何采砂施工作业。
9、《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禁采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严禁任何采砂施工作业。
六、河道平整及修复治理
买受方进行河道平整和修复治理必须符合《新城子镇2023年度采砂河道平整及修复方案》的要求,通过对采砂区域内的采砂坑进行削坡、回填和整平,对堆料区进行规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防尘,防止扬尘污染,将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采砂设备、构筑物等进行清理拆除,保证河道顺畅,治理后河道的过流能力达到5年一遇洪水标准。保证两侧河岸齐整,河道平顺畅通,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无砂坑、砂堆,河床平整,通畅,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最终实现“岸齐、河畅”的恢复治理目标。
采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保证砂石受让方履行相应恢复治理义务,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恢复治理完成后,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7:30止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起至2023年7月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林西县新城子镇东樱 (略) 段
联系人:李志远
联系电话:*
九、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竞买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方确定为买受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方。
网络竞价时间: 2023年 7月8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 240秒。
标的1 | 9:00 |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方与 (略) 签订交易合同。
十、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买受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意向买受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买受方向出卖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合同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标的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买受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而意向买受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 (略) 一次性付清本次拍卖标的全部成交价款。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内蒙古林西农村 (略) 新城区支行
十二、意向买受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三、资格确认
成交后,买受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林西县党政综合楼办公楼712室
联 系 人:宫伟东
电 话:0476-*
附件: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合同范本.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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