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托里县齐求Ⅳ号中金矿采矿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托里县齐求Ⅳ号中金矿采矿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略) 定于2023年7月26日11时至2023年7月27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3)新01执恢76号,新疆 (略) 名下的位于托里县齐求Ⅳ号中金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C**号)。面积0.416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113米至770米标高,保有资源总量(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3613千克,平均品位7.39*10-6。其中:(122b)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840千克;(332)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409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8364千克。①采矿许可证限采标高(1113-1020m)范围内:矿石量*吨,金金属量4985千克,平均品位7.52*10-6。其中(122b)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840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145千克。②采矿许可证限采标高(1020-770m)以下:矿石量*吨,金金属量8628千克,平均品位7.31*10-6。其中(332)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409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5219千克。另外,低品位矿(333)矿石量54088吨,金金属量119千克,平均品位2.20*10-6。生产规模:1万吨/年,有效期限2019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设计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方案,浅孔留矿采矿法辅以留矿全面采矿法。设计采矿回采率85%,贫化率10%,损失率15%,选矿回收率96.78%。
评估价:35779.49万元,起拍价:26834.6175万元,
保证金: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新疆中鼎 (略) 、 (略) 、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截止目前,该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且原公司并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延续手续,须买受人自行办理延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 (略) 将采矿权拍卖或裁定给他人,受让人应当依法向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应当具备本通知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条件(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凭申请人提交的采矿权变更申请文 (略) 协助执行通知,予以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该中金矿目前的生产规模是1万吨/年,小于金矿(岩金)最低生产规模3万吨/年,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规定:对达不到国家及自治区最小生产规模标准的矿山,要求2年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商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后,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整改完成的,顺延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若存在的拖欠的税费欠费、水电及其他欠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实地调查核实。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3年8月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童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1405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鼎 (略)
联系人:许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912室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杨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咨询电话:薛经理*、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五一路160号新疆尊茂鸿福酒店贵宾楼10楼1008室。
(略) (略)
2023年6月25日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略) 定于2023年7月26日11时至2023年7月27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3)新01执恢76号,新疆 (略) 名下的位于托里县齐求Ⅳ号中金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C**号)。面积0.416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113米至770米标高,保有资源总量(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3613千克,平均品位7.39*10-6。其中:(122b)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840千克;(332)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409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8364千克。①采矿许可证限采标高(1113-1020m)范围内:矿石量*吨,金金属量4985千克,平均品位7.52*10-6。其中(122b)矿石量*吨,金金属量1840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145千克。②采矿许可证限采标高(1020-770m)以下:矿石量*吨,金金属量8628千克,平均品位7.31*10-6。其中(332)矿石量*吨,金金属量3409千克;(333)矿石量*吨,金金属量5219千克。另外,低品位矿(333)矿石量54088吨,金金属量119千克,平均品位2.20*10-6。生产规模:1万吨/年,有效期限2019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设计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方案,浅孔留矿采矿法辅以留矿全面采矿法。设计采矿回采率85%,贫化率10%,损失率15%,选矿回收率96.78%。
评估价:35779.49万元,起拍价:26834.6175万元,
保证金: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新疆中鼎 (略) 、 (略) 、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截止目前,该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且原公司并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延续手续,须买受人自行办理延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 (略) 将采矿权拍卖或裁定给他人,受让人应当依法向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应当具备本通知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条件(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凭申请人提交的采矿权变更申请文 (略) 协助执行通知,予以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该中金矿目前的生产规模是1万吨/年,小于金矿(岩金)最低生产规模3万吨/年,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规定:对达不到国家及自治区最小生产规模标准的矿山,要求2年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商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后,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整改完成的,顺延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若存在的拖欠的税费欠费、水电及其他欠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实地调查核实。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3年8月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童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1405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鼎 (略)
联系人:许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912室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杨经理*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咨询电话:薛经理*、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五一路160号新疆尊茂鸿福酒店贵宾楼10楼1008室。
(略) (略)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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