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0283破4号关于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比选“锦宇新城”续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2鲁0283破4号关于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比选“锦宇新城”续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2022)鲁0283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青 (略) (以下简称“鸿信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相关事务。 (略) “锦宇新城”项目工程续建工作,管理人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代理续建工程服务单位选聘事项。
一、项目名称
青 (略) “锦宇新城”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服务单位选聘事项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鸿信达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公 (略) ,法定代表人于淑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71,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登记住所地 (略) 白沙河街道张戈庄东村南,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及其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鸿信达公司所开发的锦宇新城项目一期工程共建设11栋楼,涉及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沿街商铺等,总建筑面积约2.06万㎡,目前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部分配套设施尚未安装(具体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二期工程尚未开发。
(二)项目目标
代理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一期续建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必要工程服务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为依法推进续建工作,管理人委托中选机构对“锦宇新城”项目一期续建工程选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必要工程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管理人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参与现场踏勘、答疑,依法做好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2.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3.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负责流程把控组织工作;
4.编制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收集整理各类相关资料,并移交管理人;
5.管理人认为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续建工程服务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五、比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已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已完成至少三个代理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比选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工作业绩和经验等证明材料;
2.比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比选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声明;
5.初步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报价方案等。
七、比选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比选文件采取线上方式递交,比选人须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比选文件等,必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同时,比选人须于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比选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比选文件须与线上递交的比选文件一致,一式*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16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地址: (略) 崂山区海尔路61号天宝国际银座2508室
联 系 人:鸿信达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
七、比选结果
发布人将结合企业资质、规模、业绩、经验、报价方案等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将中选结果通知中选机构。
青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略) (略) 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2022)鲁0283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青 (略) (以下简称“鸿信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相关事务。 (略) “锦宇新城”项目工程续建工作,管理人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代理续建工程服务单位选聘事项。
一、项目名称
青 (略) “锦宇新城”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服务单位选聘事项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鸿信达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公 (略) ,法定代表人于淑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71,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登记住所地 (略) 白沙河街道张戈庄东村南,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及其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鸿信达公司所开发的锦宇新城项目一期工程共建设11栋楼,涉及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沿街商铺等,总建筑面积约2.06万㎡,目前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部分配套设施尚未安装(具体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二期工程尚未开发。
(二)项目目标
代理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一期续建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必要工程服务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为依法推进续建工作,管理人委托中选机构对“锦宇新城”项目一期续建工程选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必要工程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管理人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参与现场踏勘、答疑,依法做好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2.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3.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负责流程把控组织工作;
4.编制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收集整理各类相关资料,并移交管理人;
5.管理人认为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续建工程服务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五、比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已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已完成至少三个代理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比选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工作业绩和经验等证明材料;
2.比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比选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声明;
5.初步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报价方案等。
七、比选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比选文件采取线上方式递交,比选人须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比选文件等,必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同时,比选人须于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比选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比选文件须与线上递交的比选文件一致,一式*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16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地址: (略) 崂山区海尔路61号天宝国际银座2508室
联 系 人:鸿信达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
七、比选结果
发布人将结合企业资质、规模、业绩、经验、报价方案等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将中选结果通知中选机构。
青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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