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1323破2号四川惠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四川惠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或有债权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2022川1323破2号四川惠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四川惠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或有债权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四川 (略) 管理人
关于四川 (略)
或有债权拍卖公告
(再次拍卖)
根据四川 (略) 破产程序进程,四川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30日10时至2023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zc-http://**/),拍卖全程由蓬 (略) 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对标的权利是否能够最终得到司法支持以及实际清偿不作出保证。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即表示同意按现状交付。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后续追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标的物介绍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5.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 (略) 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
二、拍卖标的:四川 (略) 对外或有债权
序号 | 债务人 | 款项性质 | 债权金额(元) |
1 | 吴坚 | 货款 | 66,482.00 |
2 | 苍溪县 (略) | 货款 | 322,570.65 |
3 | 黎建春 | 借款 | 2,130,118.65 |
4 | 四 (略) | 借款 | 1,980,000 |
5 | 四川相如 (略) | 投资款 | 100,000 |
总计 | 4,599,171.3 |
特别说明:
1.惠农公司对吴坚享有债权66,482.00元
经审计机构审计,根据销售结算清单、发运单、银行流水等资料,惠农公司对吴坚享有货款66,482.00元。
2.惠农公司对苍溪县 (略) 享有债权322,570.65元
(略) 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的(2016)川1323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苍溪县 (略) 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略) 货款人民币219,844.3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从2014年12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如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审计机构核实,除2016 (略) 收到苍溪县 (略) 货款30,000.00元外,剩余货款未支付。该笔对外债权存在超过强制执行申请时效的风险。
3.惠农公司对黎建春享有债权2,130,118.65元
(略) 于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2011)蓬民初第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穗隆 (略) (已吊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略) 借款1,960,000.00元,并承担从2010年1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黎建春对四川穗隆 (略) 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计机构计算,截至2019年4月30日,黎建春累计还款1,250,745.13元,尚欠本金709,254.87元,资金利息1,337,837.65元。该笔对外债权存在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风险。
4.惠农公司对四 (略) 享有债权1,980,000元
惠农公司四川仪陇惠民 (略) 新政支行账户(账号:*362)于2014年10月15日开户,于2014年10月23日货款3,000,000.00元,并于2014年10月24日将贷款文付给四 (略) ,期间由涂卫平、华中铭峰(北京) (略) 、遂安民 (略) 、四川 (略) 等账户进行转账还款, (略) 基本户转来还款部分,在惠农公司账务处理中作为是四 (略) 的往来款处理,截至2022年3月17日,账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四川仪陇惠民 (略) 新政支行债权申报资料,尚有1,980,000.00元贷款未结清。 (略) 与四 (略) 互负债务,在互相抵销后,惠农公司对四 (略) 负有债务的可能。
5.对四川相如 (略) 享有债权100,000元
经审计机构审计,根据现金交款单等资料,惠农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向四川相如 (略) 通过现金存入100,000元投资款,作为短期投资,惠农公司于2021年8月财务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对外或有债权总额:4,599,171.3元;起拍价:2,253,593.94元;保证金:450,718.79元;加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律师,联系方式:*),并提出书面异议以及相应证据。
三、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无实体产品。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权利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
据管理人从目前的资料了解,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如需登记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无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以及政策约定不明确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款项(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该标的物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买受人应在十五日内(即2023年7月17日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四川 (略) 蓬安东风支行,账号: *2);并备注“惠农公司或有债权竞买尾款”;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
2.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四川 (略) 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拍号等信息。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有意者请向管理人查阅相关资料,未查阅相关资料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嘉陵区长城中路20号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四川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四川 (略) 管理人
关于四川 (略)
或有债权拍卖公告
(再次拍卖)
根据四川 (略) 破产程序进程,四川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30日10时至2023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zc-http://**/),拍卖全程由蓬 (略) 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对标的权利是否能够最终得到司法支持以及实际清偿不作出保证。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即表示同意按现状交付。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后续追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标的物介绍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5.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 (略) 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
二、拍卖标的:四川 (略) 对外或有债权
序号 | 债务人 | 款项性质 | 债权金额(元) |
1 | 吴坚 | 货款 | 66,482.00 |
2 | 苍溪县 (略) | 货款 | 322,570.65 |
3 | 黎建春 | 借款 | 2,130,118.65 |
4 | 四 (略) | 借款 | 1,980,000 |
5 | 四川相如 (略) | 投资款 | 100,000 |
总计 | 4,599,171.3 |
特别说明:
1.惠农公司对吴坚享有债权66,482.00元
经审计机构审计,根据销售结算清单、发运单、银行流水等资料,惠农公司对吴坚享有货款66,482.00元。
2.惠农公司对苍溪县 (略) 享有债权322,570.65元
(略) 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的(2016)川1323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苍溪县 (略) 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略) 货款人民币219,844.3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从2014年12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如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审计机构核实,除2016 (略) 收到苍溪县 (略) 货款30,000.00元外,剩余货款未支付。该笔对外债权存在超过强制执行申请时效的风险。
3.惠农公司对黎建春享有债权2,130,118.65元
(略) 于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2011)蓬民初第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穗隆 (略) (已吊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略) 借款1,960,000.00元,并承担从2010年1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黎建春对四川穗隆 (略) 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计机构计算,截至2019年4月30日,黎建春累计还款1,250,745.13元,尚欠本金709,254.87元,资金利息1,337,837.65元。该笔对外债权存在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风险。
4.惠农公司对四 (略) 享有债权1,980,000元
惠农公司四川仪陇惠民 (略) 新政支行账户(账号:*362)于2014年10月15日开户,于2014年10月23日货款3,000,000.00元,并于2014年10月24日将贷款文付给四 (略) ,期间由涂卫平、华中铭峰(北京) (略) 、遂安民 (略) 、四川 (略) 等账户进行转账还款, (略) 基本户转来还款部分,在惠农公司账务处理中作为是四 (略) 的往来款处理,截至2022年3月17日,账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四川仪陇惠民 (略) 新政支行债权申报资料,尚有1,980,000.00元贷款未结清。 (略) 与四 (略) 互负债务,在互相抵销后,惠农公司对四 (略) 负有债务的可能。
5.对四川相如 (略) 享有债权100,000元
经审计机构审计,根据现金交款单等资料,惠农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向四川相如 (略) 通过现金存入100,000元投资款,作为短期投资,惠农公司于2021年8月财务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对外或有债权总额:4,599,171.3元;起拍价:2,253,593.94元;保证金:450,718.79元;加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律师,联系方式:*),并提出书面异议以及相应证据。
三、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无实体产品。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权利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
据管理人从目前的资料了解,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如需登记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无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以及政策约定不明确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款项(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该标的物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买受人应在十五日内(即2023年7月17日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四川 (略) 蓬安东风支行,账号: *2);并备注“惠农公司或有债权竞买尾款”;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
2.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四川 (略) 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拍号等信息。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有意者请向管理人查阅相关资料,未查阅相关资料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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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嘉陵区长城中路20号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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