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配套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出租交易公告
呼和浩特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配套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出租交易公告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配套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出租公告 | |||||||||||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的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序号 | 单位 | 出租 | 单位\数量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现状 用途 | 评估价 (元/年) | 首年租赁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 证金 (元) | 增价 幅度 (元) | |
1 |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 | 10吨蒸煮车间 | 870㎡ | 框架 | 2 | 医疗 废物 处置 专用 | * | * | 60000 | 500 | |
2 | 燃气蒸汽锅炉 | 2台 | |||||||||
3 | 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设备 | 2套 | |||||||||
4 | 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 | 10辆 | |||||||||
出租期限 | 租期1年 | ||||||||||
报 名 时 间 |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5日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5日 16时 | ||||||||||
报 价 时 间 | 2023年7月6日上午10时开始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竞价完成后,请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十日内与委托方办理签合同以及缴纳租金等手续,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已进 (略) 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须到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公告中所描述标的物情况均为参考,标的物现状必须以实地踏勘为准,竞买人一但提交报名资料并且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且无异议,竞买人在未踏勘标的物情况下参与竞价,成交后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支持,且可以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3.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张先生:*)。 4.业务咨询地址: (略) 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16室。 5.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张先生* | |||||||||||
附件 |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 4、网络竞买申请表 5、合同样本 6、竞买方资质要求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配套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出租公告 | |||||||||||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的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序号 | 单位 | 出租 | 单位\数量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现状 用途 | 评估价 (元/年) | 首年租赁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 证金 (元) | 增价 幅度 (元) | |
1 | (略)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 | 10吨蒸煮车间 | 870㎡ | 框架 | 2 | 医疗 废物 处置 专用 | * | * | 60000 | 500 | |
2 | 燃气蒸汽锅炉 | 2台 | |||||||||
3 | 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设备 | 2套 | |||||||||
4 | 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 | 10辆 | |||||||||
出租期限 | 租期1年 | ||||||||||
报 名 时 间 |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5日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5日 16时 | ||||||||||
报 价 时 间 | 2023年7月6日上午10时开始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竞价完成后,请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十日内与委托方办理签合同以及缴纳租金等手续,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已进 (略) 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须到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公告中所描述标的物情况均为参考,标的物现状必须以实地踏勘为准,竞买人一但提交报名资料并且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且无异议,竞买人在未踏勘标的物情况下参与竞价,成交后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支持,且可以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3.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张先生:*)。 4.业务咨询地址: (略) 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16室。 5.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张先生* | |||||||||||
附件 |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 4、网络竞买申请表 5、合同样本 6、竞买方资质要求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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