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北峰供销社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北峰供销社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
项目名称: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备注:
1.签订合同时间:承租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 (略) 北峰供销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视为承租人(中标人)弃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房屋交付时间:租赁场所实际交付 (略) 北峰供销社向承租人(中标人)发出租赁房屋接收通知书为准。若承租人(中标人)未于交付日前往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房屋仍被视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标人)。
3.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资产初始年份的六个月租金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3.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 (略) 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63.com)。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与此处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峰供销社
地址: (略) 晋安区华林路472号汉庭酒店4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黄榕、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陈怡、林连庆、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林连庆
电话:0591-*
项目概况
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
项目名称: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备注:
1.签订合同时间:承租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 (略) 北峰供销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视为承租人(中标人)弃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房屋交付时间:租赁场所实际交付 (略) 北峰供销社向承租人(中标人)发出租赁房屋接收通知书为准。若承租人(中标人)未于交付日前往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房屋仍被视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标人)。
3.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资产初始年份的六个月租金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3.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 (略) 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63.com)。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与此处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峰供销社
地址: (略) 晋安区华林路472号汉庭酒店4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黄榕、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陈怡、林连庆、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林连庆
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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