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桑珠孜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批准,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桑珠孜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大庆路以南、萨玛路以北、那卡路以西 | 34.56亩 (23043.16㎡) | 住宅 70年 | 1.5 | 30% | 35% | 26 | 5464 | 100 | 5464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在桑珠孜区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以外(注:法人或股东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有意竞买人若在程序规定时间内尚未缴清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必须在挂牌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有款项,方能报名参加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
(三)该宗地现有部分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后,地上附着物自行处置;
(四)本次挂牌由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以价高者得(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络竞价进行交易,即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前到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 (略) 进行资格审查,并到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
27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18时30分。
七、资格确认
1、竞买人可于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前到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前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桑珠孜区*号宗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事项
1、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2、开发建设时间:双方按规定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5、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陈经理)
(略)
2023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批准,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桑珠孜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大庆路以南、萨玛路以北、那卡路以西 | 34.56亩 (23043.16㎡) | 住宅 70年 | 1.5 | 30% | 35% | 26 | 5464 | 100 | 5464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在桑珠孜区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以外(注:法人或股东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有意竞买人若在程序规定时间内尚未缴清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必须在挂牌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有款项,方能报名参加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
(三)该宗地现有部分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后,地上附着物自行处置;
(四)本次挂牌由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以价高者得(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络竞价进行交易,即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前到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 (略) 进行资格审查,并到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
27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18时30分。
七、资格确认
1、竞买人可于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前到桑珠孜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前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桑珠孜区*号宗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事项
1、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2、开发建设时间:双方按规定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5、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陈经理)
(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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