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铝制品1978.5吨
沈阳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铝制品1978.5吨
(略) (略) 受托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6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http://**】对4项铝制品资产包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格:
1、铝制品10180.8422吨,整体起拍价格*.4元,竞买保证金:*元
2、铝制品9994.45682吨,整体起拍价格*.04元,竞买保证金:*元
3、旧铝制品及其他物资8779.5吨,整体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4、旧铝制品及其他物资1978.5吨,整体起拍价格*元,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保证金:起拍价格的5%按整数计算(人民币),增价幅度:50000元(人民币)或整数倍。拍卖佣金:按系统成交总价的0.1%收取。
二、预展时间/地点:2023年6月25、26日下午2时看货(电话预约报名,按下表列示地址、数量统一看货)
三、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电话:024-* *(么经理)
现场看货预约联系电话:*(曾先生)*(赵先生)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经济组织,在公拍网实名认证方可参拍
五、拍卖方式及延时出价功能:
1、请有意竞买者在拍卖会前,持竞买保证金及有效证件在【公拍网】网络平台办理竞买手续。
2、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只要出价如无更高出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须线下结算缴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收款账号:*0931
开户银行: (略) 开发区支行
标的存放地点(自提地址)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吨) | 存放位置 | 提货地址 |
1 | 铝制品 | 6526.312 | (略) 铎山镇南龙河104国道东 | 1号标的 |
2 | 铝制品 | 931.596 | (略) (略) 汝南县产业聚集区玲之派 (略) 内 | 1号标的 |
3 | 铝制品 | 4146.66402 | 重庆綦江区西齿北路9号 | 1号标的 2号标的 |
4 | 铝制品 | 8570.727 | (略) 原平经济开发区兴胜路 (略) | 2号标的 |
5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2021.95 | (略) (略) 龙甫镇燕岭村委会白屋村(土名:围浪) (略) (略) 北面 | 3号标的 |
6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3000 | (略) 泾阳县金柳大道苏宁物流中心 | 3号标的 |
7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1500 | (略) 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55号 | 3号标的 |
8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翻新后铝模板1618、铁件52、残渣69、旧铝制品519 | (略) 沈抚示范区连城路61号(原 (略) ) | 3号标的 |
9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1978.5 | 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三路203号 | 4号标的 |
总计 | 30933.29902 |
【特别提示】
1、标的品质以存放地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经济组织,在公拍网实名认证方可参拍。
3、参拍报名方式、资金结算、实物交付、标的详情请查阅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书。
4、拍卖成交后,各标的资产包提货的数量按上述表内标注的地址、数量实际调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七、关于标的物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铝制品及其他物资,标的品质以存放地实物现状为准,网上所展示的照片、文字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均以拍卖时点的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损毁程度、使用性能、配件及备品是否齐备、能否继续使用等问题)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的用途、性能、品质、质量等做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务必对所有标的进行实地查看、认真清点。拍卖成交后无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对标的的现实品质及购买风险予以充分认可,因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对自己的竞买行为完全负责,请谨慎参与竞买。
2、本标的长期在仓库存放,标的的实际品种、质量均以存放地现场实物为准,买受人务必 进行实地查看,自行确认并认可标的质量、数量及品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购买风险,拍卖成交结果和拍卖文书不能作为标的使用功能或再应用于其他目的的依据,委托人、拍卖人不对任何购买目的及结果负连带责任,不对标的任何已知和潜在瑕疵负有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标的不退、不换、不修,竞买人应对标的的现实品质及购买风险予以充分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完全负责。
3、买受人提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委托方的指导和确认下“限时”自行提取标的,在提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提货场地秩序和管理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场地工作人员指挥,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提货范围及作业边界,保护好场地原有建筑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完好,不得野蛮施工。买受人提货过程中如需“动火”“动电”等作业需要具备相关批准资质。提货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场地内设施、设备等应予以赔偿。买受人对提货过程中自身的安全生产作业完全自行负责,在提货过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委托方有权终止提货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通报“安监”部门,不得瞒报,不得私了。提货过程中所应用的工具、车辆、人员等均由买受人自备,提货前、中、后均无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及时支付。
4、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向买受人提供或出示任何说明文件包括原安装、施工图纸,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买受人对该标的今后的任何使用或处置均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买受人竞拍成功后,按标的物存放地址或可调剂地点自提标的物,各标的资产包提货的数量按上述表内标注的地址、数量实际调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在实物交接时,如因运政、交管、环保部门规定相应转运要求,请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转运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交接现场发生的运输、保险、吊装、拆撤、清理现场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由于买受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委托人或管理方的财产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过程中自行保管好标的及作业设备,如有遗失,委托人、拍卖人概不负责。
八、关于成交标的履约付款期、标的物交割标准、提货期限的特别约定
1、标的总成交款以网络实际成交结果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向拍卖人缴纳买受佣金。“竞买保证金”转入标的部分成交款进行结算,未竞买成功则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2、提货时,以实际检斤重量(含包装物重量以及用于仓储的木方等重量;对于用于仓储的木方,结算重量以对应库房铝制品仓储量的千分之二计算)进行结算,或经买受人书面提出请求,委托人同意后,也可以采取其他经双方认可的(如按单件包装标重、整装仓储标定的重量、货物清单标重等)方式进行结算。原包装物所标注的一切有关于规格、型号等文字信息与本次拍卖无关,结算时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差额不足货款时,买受人须在检斤当日内补足差额方可继续提货。
3、买受佣金(按系统成交价的0.1%) (略) (略) 开具,报纸公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买受人承担,公告发票由相关媒体开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并完成全部提货,在提货期限内由买受人提出书面提货请求,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上以每5000吨为提货基数,经委托人确认后,买受人支付相应货款及相关费用后双方进行实物交割履约提货。买受人提货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开具销货发票。拍卖成交日后各仓储地点发生的仓储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拍卖成交日前各仓储地点未支付的仓储费用等由买受人支付(《依据委托人已确定的仓储服务及委托管理合同》为支付标准)。买受人支付成交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或未按限时提取的,买受人应承担及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关于4号标的的特别声明
1、该项标的交付前,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代委托人直接向相关方支付。
2、买受人承诺:如在约定的交割期限内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完成交付,买受人同意在委托人可交付时以本次成交价格接收物资,针对该标的交付问题,买受人和委托人可另行进行约定,与本公告不同的,以双方的另行约定为准。
3、因该标的的交付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影响其他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 (略)
2023年6月20日
(略) (略) 受托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6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http://**】对4项铝制品资产包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格:
1、铝制品10180.8422吨,整体起拍价格*.4元,竞买保证金:*元
2、铝制品9994.45682吨,整体起拍价格*.04元,竞买保证金:*元
3、旧铝制品及其他物资8779.5吨,整体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4、旧铝制品及其他物资1978.5吨,整体起拍价格*元,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保证金:起拍价格的5%按整数计算(人民币),增价幅度:50000元(人民币)或整数倍。拍卖佣金:按系统成交总价的0.1%收取。
二、预展时间/地点:2023年6月25、26日下午2时看货(电话预约报名,按下表列示地址、数量统一看货)
三、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电话:024-* *(么经理)
现场看货预约联系电话:*(曾先生)*(赵先生)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经济组织,在公拍网实名认证方可参拍
五、拍卖方式及延时出价功能:
1、请有意竞买者在拍卖会前,持竞买保证金及有效证件在【公拍网】网络平台办理竞买手续。
2、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只要出价如无更高出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须线下结算缴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收款账号:*0931
开户银行: (略) 开发区支行
标的存放地点(自提地址)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吨) | 存放位置 | 提货地址 |
1 | 铝制品 | 6526.312 | (略) 铎山镇南龙河104国道东 | 1号标的 |
2 | 铝制品 | 931.596 | (略) (略) 汝南县产业聚集区玲之派 (略) 内 | 1号标的 |
3 | 铝制品 | 4146.66402 | 重庆綦江区西齿北路9号 | 1号标的 2号标的 |
4 | 铝制品 | 8570.727 | (略) 原平经济开发区兴胜路 (略) | 2号标的 |
5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2021.95 | (略) (略) 龙甫镇燕岭村委会白屋村(土名:围浪) (略) (略) 北面 | 3号标的 |
6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3000 | (略) 泾阳县金柳大道苏宁物流中心 | 3号标的 |
7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1500 | (略) 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55号 | 3号标的 |
8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翻新后铝模板1618、铁件52、残渣69、旧铝制品519 | (略) 沈抚示范区连城路61号(原 (略) ) | 3号标的 |
9 | 旧铝制品 及其他物资 | 1978.5 | 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三路203号 | 4号标的 |
总计 | 30933.29902 |
【特别提示】
1、标的品质以存放地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经济组织,在公拍网实名认证方可参拍。
3、参拍报名方式、资金结算、实物交付、标的详情请查阅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书。
4、拍卖成交后,各标的资产包提货的数量按上述表内标注的地址、数量实际调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七、关于标的物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铝制品及其他物资,标的品质以存放地实物现状为准,网上所展示的照片、文字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均以拍卖时点的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损毁程度、使用性能、配件及备品是否齐备、能否继续使用等问题)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的用途、性能、品质、质量等做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务必对所有标的进行实地查看、认真清点。拍卖成交后无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对标的的现实品质及购买风险予以充分认可,因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对自己的竞买行为完全负责,请谨慎参与竞买。
2、本标的长期在仓库存放,标的的实际品种、质量均以存放地现场实物为准,买受人务必 进行实地查看,自行确认并认可标的质量、数量及品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购买风险,拍卖成交结果和拍卖文书不能作为标的使用功能或再应用于其他目的的依据,委托人、拍卖人不对任何购买目的及结果负连带责任,不对标的任何已知和潜在瑕疵负有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标的不退、不换、不修,竞买人应对标的的现实品质及购买风险予以充分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完全负责。
3、买受人提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委托方的指导和确认下“限时”自行提取标的,在提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提货场地秩序和管理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场地工作人员指挥,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提货范围及作业边界,保护好场地原有建筑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完好,不得野蛮施工。买受人提货过程中如需“动火”“动电”等作业需要具备相关批准资质。提货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场地内设施、设备等应予以赔偿。买受人对提货过程中自身的安全生产作业完全自行负责,在提货过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委托方有权终止提货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通报“安监”部门,不得瞒报,不得私了。提货过程中所应用的工具、车辆、人员等均由买受人自备,提货前、中、后均无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及时支付。
4、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向买受人提供或出示任何说明文件包括原安装、施工图纸,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买受人对该标的今后的任何使用或处置均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买受人竞拍成功后,按标的物存放地址或可调剂地点自提标的物,各标的资产包提货的数量按上述表内标注的地址、数量实际调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在实物交接时,如因运政、交管、环保部门规定相应转运要求,请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转运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交接现场发生的运输、保险、吊装、拆撤、清理现场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由于买受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委托人或管理方的财产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过程中自行保管好标的及作业设备,如有遗失,委托人、拍卖人概不负责。
八、关于成交标的履约付款期、标的物交割标准、提货期限的特别约定
1、标的总成交款以网络实际成交结果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向拍卖人缴纳买受佣金。“竞买保证金”转入标的部分成交款进行结算,未竞买成功则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2、提货时,以实际检斤重量(含包装物重量以及用于仓储的木方等重量;对于用于仓储的木方,结算重量以对应库房铝制品仓储量的千分之二计算)进行结算,或经买受人书面提出请求,委托人同意后,也可以采取其他经双方认可的(如按单件包装标重、整装仓储标定的重量、货物清单标重等)方式进行结算。原包装物所标注的一切有关于规格、型号等文字信息与本次拍卖无关,结算时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差额不足货款时,买受人须在检斤当日内补足差额方可继续提货。
3、买受佣金(按系统成交价的0.1%) (略) (略) 开具,报纸公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买受人承担,公告发票由相关媒体开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并完成全部提货,在提货期限内由买受人提出书面提货请求,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上以每5000吨为提货基数,经委托人确认后,买受人支付相应货款及相关费用后双方进行实物交割履约提货。买受人提货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开具销货发票。拍卖成交日后各仓储地点发生的仓储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拍卖成交日前各仓储地点未支付的仓储费用等由买受人支付(《依据委托人已确定的仓储服务及委托管理合同》为支付标准)。买受人支付成交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或未按限时提取的,买受人应承担及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关于4号标的的特别声明
1、该项标的交付前,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代委托人直接向相关方支付。
2、买受人承诺:如在约定的交割期限内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完成交付,买受人同意在委托人可交付时以本次成交价格接收物资,针对该标的交付问题,买受人和委托人可另行进行约定,与本公告不同的,以双方的另行约定为准。
3、因该标的的交付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影响其他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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