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98号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98号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天宁区局前街98号商铺 | 项目编号 | N0101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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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00 (首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常州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无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 (略) 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 (略) 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蒋女士:*) 2.地点:标的所在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28 08:30:00 至 2023-07-1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7-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网银转账任选一种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6-28 08:30:00-2023-07-12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20709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朱先生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略) 天宁区局前街98号商铺 | 项目编号 | N0101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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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00 (首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常州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无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 (略) 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 (略) 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蒋女士:*) 2.地点:标的所在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28 08:30:00 至 2023-07-1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7-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网银转账任选一种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6-28 08:30:00-2023-07-12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20709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朱先生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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