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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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日土县R*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日土县R*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自然资源拍〔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日土县人民政府批准,日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编号R*号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R*

县城唐山路西侧

516

商业40

≤3.2

≤40

≤17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日土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R*有效文件为准。

(二)地勘:该宗地位于县城唐山路西侧,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

二、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西藏 (略) 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

(二)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同时,需向西藏 (略) 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拍卖出让文件可联系西藏 (略) 领取)。

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竞买人资格预审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cn;我的投标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6时00分,限时竞价5分钟。

五、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 价幅 度

(万元)

R*

516

37

10

5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帐 号: *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日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日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 *

西藏 (略)

2023年6月28日

日土县R*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日土县R*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自然资源拍〔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日土县人民政府批准,日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编号R*号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R*

县城唐山路西侧

516

商业40

≤3.2

≤40

≤17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日土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R*有效文件为准。

(二)地勘:该宗地位于县城唐山路西侧,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

二、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西藏 (略) 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

(二)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同时,需向西藏 (略) 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拍卖出让文件可联系西藏 (略) 领取)。

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竞买人资格预审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至7月19日17时00分,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cn;我的投标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6时00分,限时竞价5分钟。

五、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 价幅 度

(万元)

R*

516

37

10

5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帐 号: *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日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 (略) 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日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 *

西藏 (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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