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环城东路一间商业用房租赁权
新源县环城东路一间商业用房租赁权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位于: 新源县环城东路一间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3平方米)租赁权,租赁期限:四年。实际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起拍价:5805元/年 保证金:1000元 加价幅度:200元
注: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由拍卖人代收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余三年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2.评估费1500元由买受人承担。
3.依据《中国拍卖法》第四节买受人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公拍网www.gpai.net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不成交不计息退款,提前咨询办理竞买手续,(公司名称: (略) ,开户行:工行伊犁州分行营业部;帐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拍卖时间:2023年7月5日(京时12:00)
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联系电话:0999-*
联 系 人:樊先生*、刘女士 *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999-*、0999-*
(略)
2023年6月27日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位于: 新源县环城东路一间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3平方米)租赁权,租赁期限:四年。实际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起拍价:5805元/年 保证金:1000元 加价幅度:200元
注: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由拍卖人代收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余三年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2.评估费1500元由买受人承担。
3.依据《中国拍卖法》第四节买受人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公拍网www.gpai.net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不成交不计息退款,提前咨询办理竞买手续,(公司名称: (略) ,开户行:工行伊犁州分行营业部;帐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拍卖时间:2023年7月5日(京时12:00)
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联系电话:0999-*
联 系 人:樊先生*、刘女士 *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999-*、0999-*
(略)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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