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权
门面房租赁权
中拍平台
2023-07-06 10:00
标的所在地
2023年7月3日
受委托, (略) (略) 于2023年7月6日上午10 时起至上午11时止(延时的除外)以网络竞价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举行房产租赁权竞价拍卖会(http://**),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东苑门面房租赁权。该标的位于江东大道北段863号,建筑面积约205.3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首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9.02万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竞得后租赁履约保证金2.255万元。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标的有原承租户。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买权(但其须在中拍平台报名并参与竞拍方可行使)。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6.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三、参与竞买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交纳方式
1.意向竞租人报名及缴纳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5日下午17:00止。
2.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交竞租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3885)。竞租保证金按标的交纳,详见以上标的清单按标的序号交纳。
3.本次拍卖标的拍卖佣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同时将拍卖佣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指定账户。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拍卖的中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总价的0.15%标准计算,先由买受人代为垫付,拍卖人承担。
6.买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后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租赁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后, (略) 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五、租赁要求:
1.竞买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竞得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服务佣金,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金递增:标的首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较首年递增3%,第三年较第二年租金递增3%。租金均按年为期限缴纳,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
3.如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潢、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6.承租人经营的业务必须经得委托人同意,必须符合法 (略) 管理要求。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6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5日上午11:00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单位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八、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转让的资产于2023年7月6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延时竞价即如在拍卖结束时间前最后2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2.本次标的未设有保留价。
九、联系方式: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谭萍电话:0555-*630
(略) (略)
中拍平台
2023-07-06 10:00
标的所在地
2023年7月3日
受委托, (略) (略) 于2023年7月6日上午10 时起至上午11时止(延时的除外)以网络竞价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举行房产租赁权竞价拍卖会(http://**),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东苑门面房租赁权。该标的位于江东大道北段863号,建筑面积约205.3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首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9.02万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竞得后租赁履约保证金2.255万元。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标的有原承租户。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买权(但其须在中拍平台报名并参与竞拍方可行使)。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6.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三、参与竞买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交纳方式
1.意向竞租人报名及缴纳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5日下午17:00止。
2.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交竞租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3885)。竞租保证金按标的交纳,详见以上标的清单按标的序号交纳。
3.本次拍卖标的拍卖佣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同时将拍卖佣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指定账户。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拍卖的中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总价的0.15%标准计算,先由买受人代为垫付,拍卖人承担。
6.买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后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租赁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后, (略) 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五、租赁要求:
1.竞买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竞得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服务佣金,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金递增:标的首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较首年递增3%,第三年较第二年租金递增3%。租金均按年为期限缴纳,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
3.如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潢、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6.承租人经营的业务必须经得委托人同意,必须符合法 (略) 管理要求。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6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5日上午11:00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单位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八、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转让的资产于2023年7月6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延时竞价即如在拍卖结束时间前最后2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2.本次标的未设有保留价。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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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萍电话:055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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