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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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福 (略) 100%股权

挂牌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32023SH*
项目名称 福 (略) 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3,035.7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06-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 根据福 (略) (略) 土地发展中心和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应在福 (略) 完成交地的一个月内即2022年9月26日前支付给福 (略) 5号地块收储款9,957,730.21元。根据福 (略) 与福州保税 (略) 签订的《补充协议二》,福州保税 (略) 应在协议签订后的60日内即2022年10月16日前向福 (略) 支付5号地块转让款6,914,173.79元,截至本项目公告时,以上两笔款项合计16,871,904元,剩余15,871,904元已逾期未收回。 2.根据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8月,福 (略) 应偿还股东 (略) 的其他应付款6,824,930.94元。截至本项目公告时福 (略) 未偿还,由受让方代为偿还支付。 3. 根据福 (略) 与福州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取得土地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或已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开发土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 (略) 、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目前6号地块取得期限超一年,已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开发土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 4.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发函至福 (略)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福 (略) 6#地块收储有关问题的函》,函件内容:“为推进江阴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低效土地的开发利用,我区拟启动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内6#地块(用地面积86.53亩)收储工作,请安排人员对接。”(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5. 本项目转让方只承担股权转让交易所产生的相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如涉及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具体以税务局认定为准)均由受让方承担。 6. 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需同意并书面承诺:①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其他应付款6,824,930.94元(金额根据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8月)。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截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的其他应付款(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为准)。③同意接受其他披露内容。④同意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税费

福 (略) 100%股权

挂牌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32023SH*
项目名称 福 (略) 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3,035.7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06-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 根据福 (略) (略) 土地发展中心和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应在福 (略) 完成交地的一个月内即2022年9月26日前支付给福 (略) 5号地块收储款9,957,730.21元。根据福 (略) 与福州保税 (略) 签订的《补充协议二》,福州保税 (略) 应在协议签订后的60日内即2022年10月16日前向福 (略) 支付5号地块转让款6,914,173.79元,截至本项目公告时,以上两笔款项合计16,871,904元,剩余15,871,904元已逾期未收回。 2.根据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8月,福 (略) 应偿还股东 (略) 的其他应付款6,824,930.94元。截至本项目公告时福 (略) 未偿还,由受让方代为偿还支付。 3. 根据福 (略) 与福州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取得土地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或已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开发土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 (略) 、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目前6号地块取得期限超一年,已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开发土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 4.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发函至福 (略)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福 (略) 6#地块收储有关问题的函》,函件内容:“为推进江阴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低效土地的开发利用,我区拟启动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内6#地块(用地面积86.53亩)收储工作,请安排人员对接。”(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5. 本项目转让方只承担股权转让交易所产生的相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如涉及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具体以税务局认定为准)均由受让方承担。 6. 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需同意并书面承诺:①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其他应付款6,824,930.94元(金额根据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8月)。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截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的其他应付款(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为准)。③同意接受其他披露内容。④同意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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