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三棵树街区发展大道西侧二处房屋残值拍卖公告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三棵树街区发展大道西侧二处房屋残值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1本次拍卖的标的范围为:发展大道西侧。
1.2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标的1( (略) 启星教学仪器厂):建筑面积约2855.96㎡,起拍价为12元/㎡,加价幅度为1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
标的2(原张 (略) 宿迁分公司)建筑面积约5038.57㎡,起拍价为17元/㎡,加价幅度为1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4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2.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2.4竞买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
2.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请持合法有效证件(以上述第二大项全部内容为准)、竞买保证金、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属拍卖会相关文件,未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3.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被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授权委托人具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的权限)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 (略) ;账号:*96;开户行:中国 (略) 宿迁城西支行,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3.3. (略) 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标的位置: (略) ,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3.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05日17:00时截止。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4.1拍卖时间:2023年07月06日(星期四)上午10:00;
4.2拍卖地点:网络竞价(中拍平台)
五、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标的物交付及平台使用费
5.1成交价款的缴纳和结算方式: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如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总额超出竞买保证金时,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交清,逾期视为悔拍,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部扣除,标的将重新进行拍卖,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的拍卖佣金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方应当补足差额。成交价款结算暂按成交单价乘以拍卖公告中面积缴纳,后期征收评估完毕,实际面积以房屋评估报告为准。最终成交价为成交单价乘以评估报告登记面积,该面积为所有建筑物的测量面积,不考虑建筑物性质、结构、高度、材质、成新等因素,不因以上因素对测量面积和成交单价有任何改变。待拆除完成后,按照评估报告登记面积测算最终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5.2 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方式:
本次每个标的的履约保证金均为2万元,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冲抵成交价款,合同履约完毕,待委托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3 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5.4 标的物交付:
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交付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变化等)向委托人索要赔偿。
5.5中拍平台使用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6.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应依赖委托人或拍卖人对标的物的介绍做出判断,而应在竞买前务必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进行了标的现场勘查,均视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等,并为其的竞拍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2.本次网络拍卖平台为中拍平台(http://**)。竞买人须自行履行注册、登录、登记竞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竞拍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延迟、服务器瘫痪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报价更新不同步、无法正常报价等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最终竞价结果依然有效。
6.3.标的具体拆除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交付 (略) 场行情等其它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他原因不能交付,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项目取消的通知书》。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4.买受人须在25日内将标的内的所有房屋残值拆除运输完毕,如逾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5.买受人须将标的物所有地基基础拆除完毕及所有渣土拆除并清理完毕,如需回填土方的,回填后地面与原厂区地面相差在(±1cm)范围内,并加盖环保防尘网(标准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施工完毕后,买受人应将施工场地内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场运离。
6.6.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路面及标的外的其它设施,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施工期间需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交付、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7.买受人不得将此标的转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8.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拍须知》、《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安全施工承诺书》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中拍平台网址:http://**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1本次拍卖的标的范围为:发展大道西侧。
1.2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标的1( (略) 启星教学仪器厂):建筑面积约2855.96㎡,起拍价为12元/㎡,加价幅度为1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
标的2(原张 (略) 宿迁分公司)建筑面积约5038.57㎡,起拍价为17元/㎡,加价幅度为1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4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2.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2.4竞买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
2.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请持合法有效证件(以上述第二大项全部内容为准)、竞买保证金、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属拍卖会相关文件,未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3.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被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授权委托人具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的权限)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 (略) ;账号:*96;开户行:中国 (略) 宿迁城西支行,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3.3. (略) 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标的位置: (略) ,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3.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05日17:00时截止。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4.1拍卖时间:2023年07月06日(星期四)上午10:00;
4.2拍卖地点:网络竞价(中拍平台)
五、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标的物交付及平台使用费
5.1成交价款的缴纳和结算方式: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如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总额超出竞买保证金时,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交清,逾期视为悔拍,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部扣除,标的将重新进行拍卖,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的拍卖佣金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方应当补足差额。成交价款结算暂按成交单价乘以拍卖公告中面积缴纳,后期征收评估完毕,实际面积以房屋评估报告为准。最终成交价为成交单价乘以评估报告登记面积,该面积为所有建筑物的测量面积,不考虑建筑物性质、结构、高度、材质、成新等因素,不因以上因素对测量面积和成交单价有任何改变。待拆除完成后,按照评估报告登记面积测算最终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5.2 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方式:
本次每个标的的履约保证金均为2万元,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冲抵成交价款,合同履约完毕,待委托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3 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5.4 标的物交付:
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交付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变化等)向委托人索要赔偿。
5.5中拍平台使用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6.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应依赖委托人或拍卖人对标的物的介绍做出判断,而应在竞买前务必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进行了标的现场勘查,均视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等,并为其的竞拍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2.本次网络拍卖平台为中拍平台(http://**)。竞买人须自行履行注册、登录、登记竞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竞拍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延迟、服务器瘫痪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报价更新不同步、无法正常报价等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最终竞价结果依然有效。
6.3.标的具体拆除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交付 (略) 场行情等其它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他原因不能交付,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项目取消的通知书》。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4.买受人须在25日内将标的内的所有房屋残值拆除运输完毕,如逾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5.买受人须将标的物所有地基基础拆除完毕及所有渣土拆除并清理完毕,如需回填土方的,回填后地面与原厂区地面相差在(±1cm)范围内,并加盖环保防尘网(标准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施工完毕后,买受人应将施工场地内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场运离。
6.6.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路面及标的外的其它设施,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施工期间需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交付、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7.买受人不得将此标的转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8.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拍须知》、《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安全施工承诺书》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中拍平台网址:http://**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