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滨海 (略)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的拍卖公告
(略) 滨海 (略) 将于2023年7月30日10时至2023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滨海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234.31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勘验总层数3层、所在层1-3层(不动产登记资料未载),砖混结构,登记日期2013年1月6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6年10月8日。
已知瑕疵说明:有查封;有抵押;被 (略) 主张存在租赁,并提供租赁合同,租期202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室内多处拆改,一楼楼梯拆除,一楼与开发区翔实路25号16门房屋已完全打通,二楼、三楼与16门房屋部分贯通,当前房屋一层与16门之间已无明显届墙,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本院不负责勘定本拍品范围,买受人需自行勘定四至范围并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的过户要求,成交后因无法勘定四至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勘定范围及加盖界墙等费用;有欠费,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物业费欠费约12700元(物业费0.9元/平方米),自2003年起至2023年6月,供热费欠约84200元(不含滞纳金),水、电、燃气欠费不详;房屋疑似存有违建,是否违建以及违建范围以行政部门登记为准,本次拍卖不改变违建的违法性,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该不动产能否过户,如因被认定为违建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10:30,请有意者于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看样,自行前往看样地点: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请提前10分钟到达,过时不候,咨询及预约看样电话:*( (略) (略) )。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部分,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 (略) 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还。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院经函询税务局,仅以评估价格(*.5元)为依据,对本次拍卖房产在转移登记可能发生的税费进行测算(结果详见附件),本次税费测算结果及《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参考表》中的税费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拍卖不予处理。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司法拍卖房产受限购政策约束:(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三)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 (略) 滨海 (略) 执行局( (略) 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2017)津0116民初82819号民事调解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0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 (略) )、 022-*(拍卖组)、022-*(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滨海 (略)
2023年6月29日
(略) 滨海 (略)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的拍卖公告
(略) 滨海 (略) 将于2023年7月30日10时至2023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滨海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234.31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勘验总层数3层、所在层1-3层(不动产登记资料未载),砖混结构,登记日期2013年1月6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6年10月8日。
已知瑕疵说明:有查封;有抵押;被 (略) 主张存在租赁,并提供租赁合同,租期202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室内多处拆改,一楼楼梯拆除,一楼与开发区翔实路25号16门房屋已完全打通,二楼、三楼与16门房屋部分贯通,当前房屋一层与16门之间已无明显届墙,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本院不负责勘定本拍品范围,买受人需自行勘定四至范围并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的过户要求,成交后因无法勘定四至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勘定范围及加盖界墙等费用;有欠费,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物业费欠费约12700元(物业费0.9元/平方米),自2003年起至2023年6月,供热费欠约84200元(不含滞纳金),水、电、燃气欠费不详;房屋疑似存有违建,是否违建以及违建范围以行政部门登记为准,本次拍卖不改变违建的违法性,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该不动产能否过户,如因被认定为违建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10:30,请有意者于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看样,自行前往看样地点: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翔实路25号17门,请提前10分钟到达,过时不候,咨询及预约看样电话:*( (略) (略) )。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部分,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 (略) 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还。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院经函询税务局,仅以评估价格(*.5元)为依据,对本次拍卖房产在转移登记可能发生的税费进行测算(结果详见附件),本次税费测算结果及《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参考表》中的税费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拍卖不予处理。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司法拍卖房产受限购政策约束:(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三)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 (略) 滨海 (略) 执行局( (略) 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2017)津0116民初82819号民事调解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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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 (略) )、 022-*(拍卖组)、022-*(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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