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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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7476.68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2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4243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本方同意并接受《 (略) 石油 (略) 国有产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配合标的企业履行相关义务。(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与“中化”、“中国中化”、“中国化工”及中国 (略) 下属企业等相关的字号、标识、图案、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方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历史上与标的企业无诉讼等纠纷。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已签订的《意向受让方有关受让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的承诺书》(详见附件内容)。 6、意向受让方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评估报告, (略) (略) (略) 的特别事项:(1)“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应付北京 (略) 500万元,是与北京 (略) 合作拟开发老厂区闲置土地项目。20 (略) (略) 批准与北京 (略) (略) 安徽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于定 (略)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政策, (略) 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多种原因,项目难以推进落实,至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历史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已将对安徽 (略) 的投资与对北京 (略) 进行合并对抵,未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体现。”该合作事项后续可能存在诉讼风险。(2)“老厂区土地( (略) (略) 原试验工厂) (略) (略) 庐阳区阜阳北路363号,已停产近18年。2018年庐阳区环保局将其列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略) (略) 开展土壤初步调查。20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2019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该宗土地列入污染地块名录。2022年8月26日,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了《关 (略) 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督办函》, (略) (略) 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略) 以及庐阳区问题整改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土壤地块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好地块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截止目前, (略) (略) 正在开展土地详调工作,本评估报告结论亦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2、根据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有30套房产为拆迁置换安置房,预计2023年可建成交付,产权将被 (略) (略) (略) 名下。前述房产交付后存在使用受限。(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与“中化”、“中国中化”、“中国化工”及中国 (略) 下属企业等相关的字号、标识、图案、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领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展经理 010-*)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等材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石油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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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294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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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3,128.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837.81 | 净利润(上年度): | 4,157.3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60,973.3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807.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4,165.42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767.81 | 利润总额: | -678.15 | 净利润: | -791.16 | |
资产总额: | 58,963.16 | 负债总额: | 15,528.2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3,434.89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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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00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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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7476.68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29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4243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本方同意并接受《 (略) 石油 (略) 国有产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配合标的企业履行相关义务。(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与“中化”、“中国中化”、“中国化工”及中国 (略) 下属企业等相关的字号、标识、图案、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方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历史上与标的企业无诉讼等纠纷。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已签订的《意向受让方有关受让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的承诺书》(详见附件内容)。 6、意向受让方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评估报告, (略) (略) (略) 的特别事项:(1)“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应付北京 (略) 500万元,是与北京 (略) 合作拟开发老厂区闲置土地项目。20 (略) (略) 批准与北京 (略) (略) 安徽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于定 (略)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政策, (略) 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多种原因,项目难以推进落实,至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历史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已将对安徽 (略) 的投资与对北京 (略) 进行合并对抵,未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体现。”该合作事项后续可能存在诉讼风险。(2)“老厂区土地( (略) (略) 原试验工厂) (略) (略) 庐阳区阜阳北路363号,已停产近18年。2018年庐阳区环保局将其列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略) (略) 开展土壤初步调查。20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2019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该宗土地列入污染地块名录。2022年8月26日,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了《关 (略) 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督办函》, (略) (略) 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略) 以及庐阳区问题整改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土壤地块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好地块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截止目前, (略) (略) 正在开展土地详调工作,本评估报告结论亦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2、根据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有30套房产为拆迁置换安置房,预计2023年可建成交付,产权将被 (略) (略) (略) 名下。前述房产交付后存在使用受限。(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与“中化”、“中国中化”、“中国化工”及中国 (略) 下属企业等相关的字号、标识、图案、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领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展经理 010-*)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等材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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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石油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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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294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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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3,128.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837.81 | 净利润(上年度): | 4,157.3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60,973.3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807.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4,165.42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767.81 | 利润总额: | -678.15 | 净利润: | -791.16 | |
资产总额: | 58,963.16 | 负债总额: | 15,528.2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3,434.89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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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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