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出租公告二次
扬州市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出租公告二次
扬州市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出租公告(二次)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租单位 | (略) 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原城北客运站) | 项目编号 | YZS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3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1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 | ||
标的坐落 |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3138.6 平方米 | |
挂牌价 | 76.0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保证金金额 | 19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竞价时间 | 2023-07-14 10: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1层面积1747.8平方米,2层面积637.9平方米,停车场752.9平方米。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车辆销售等相关配套服务。 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递增3%。 4、租赁期内,承租人独立承担装修改造施工责任和费用。承租人因房屋装修原因造成出租人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承租人违约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部分,可拆卸的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后应恢复房屋原状(终止、解除合同十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使用费),不可拆卸的出租人有权直接无偿处理,承租人不得以装修改造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内,承租人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安全责任。 6、承租人应谨慎做好房屋的消防、治安、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相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整改。 7、本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对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更新、补充,并定期检查、更换,以保持其完备有效。出租人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因经营业态需要而进行的消防改造等,应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审核,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内,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且承租人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人损失: (1)未依法经营,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租赁房屋的; (3)擅自改动房屋,或管理不善给房屋造成较大破坏或损失的; (4)拖欠房屋租金或拖欠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中任何一项达到30日的; (5)对出租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9、租赁期内,房屋漏水、一般性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因主体结构原因的造成的房屋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10、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及时返还房屋并自行处理房屋内遗留物品,否则,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处理。 1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进行转租。 12、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签定合同后,将房屋交与意向承租方,如遇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方等)导致不能按时交付房屋的,租赁期限按实际交付日期顺延,出租方对延期交房等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13、承租人需要增加或改变租赁用途,须向出租人申报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14、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作租金或它用。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未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将原额返还该保证金。承租人发生以下事项,出租人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在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外,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2)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 1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因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致使出租人发出律师函后,即被出租人列入失信名单,承租人即丧失与出租人续租的权利,且今后不能参与出租人发布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6、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负全责,如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 (略) 财政局,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顾红梅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扬州市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出租公告(二次)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租单位 | (略) 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众泰4S店(原城北客运站) | 项目编号 | YZS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3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1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 | ||
标的坐落 |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3138.6 平方米 | |
挂牌价 | 76.0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保证金金额 | 19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竞价时间 | 2023-07-14 10: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1层面积1747.8平方米,2层面积637.9平方米,停车场752.9平方米。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车辆销售等相关配套服务。 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递增3%。 4、租赁期内,承租人独立承担装修改造施工责任和费用。承租人因房屋装修原因造成出租人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承租人违约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部分,可拆卸的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后应恢复房屋原状(终止、解除合同十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使用费),不可拆卸的出租人有权直接无偿处理,承租人不得以装修改造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内,承租人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安全责任。 6、承租人应谨慎做好房屋的消防、治安、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相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整改。 7、本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对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更新、补充,并定期检查、更换,以保持其完备有效。出租人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因经营业态需要而进行的消防改造等,应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审核,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内,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且承租人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人损失: (1)未依法经营,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租赁房屋的; (3)擅自改动房屋,或管理不善给房屋造成较大破坏或损失的; (4)拖欠房屋租金或拖欠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中任何一项达到30日的; (5)对出租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9、租赁期内,房屋漏水、一般性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因主体结构原因的造成的房屋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10、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及时返还房屋并自行处理房屋内遗留物品,否则,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处理。 1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进行转租。 12、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签定合同后,将房屋交与意向承租方,如遇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方等)导致不能按时交付房屋的,租赁期限按实际交付日期顺延,出租方对延期交房等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13、承租人需要增加或改变租赁用途,须向出租人申报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14、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作租金或它用。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未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将原额返还该保证金。承租人发生以下事项,出租人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在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外,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2)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 1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因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致使出租人发出律师函后,即被出租人列入失信名单,承租人即丧失与出租人续租的权利,且今后不能参与出租人发布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6、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负全责,如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 (略) 财政局,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顾红梅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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