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渝05破237号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伟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推介公告
2022渝05破237号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伟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推介公告
(略)
赤峰伟 (略) 债权推介公告
2022年7月6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 (略) 裁定受理天津新华 (略) (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 (略) 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26日, (略) 裁定宣告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破产。
为顺利开展后续新华信托管理人对“新华信托·华惠113号·赤峰伟映上海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惠113号项目”)项下对赤峰伟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债权的公开变价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意向方。
以下新华信托参与的交易、法律文件签署、权属登记等均属于新华信托作为信托产品受托人履行受托人职责,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均由信托产品承担。
一、拟拍卖标的
华惠113 (略) 的债权。
二、拟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基本情况2013年8月1日,新 (略) 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约定以信托资金24,00 (略) 发放贷款,贷款用于支持在 (略) 的金钰大都会二期-上海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主要为上海城项目后续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双方约定以不限于上海城项目的销售收入与金钰大都会一期、上海城项目自留物业的租金收入作为信托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期限2.5年。该信托贷款合同由新华信托以公证书形式保存,编号为(2013)渝证字第41940号。2013年10月11日,新华信托设立华惠113号·赤峰伟映上海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略) 发放信托贷款5798万元。
(略) 未履行还款义务,新华信托作为受 (略) 第一 (略) (以下简称“ (略) ”)提起了诉讼,根据(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1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令被告赤峰伟 (略)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 (略) 归还贷款本金57,980,000元、利息11,829,790元,以及罚息(具体计算方法为:以本金*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62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38,7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69,94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4年10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1,242,5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4年10月16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3,217,8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1,242,5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6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3,051,3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853,1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2,152,2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限令被告赤峰伟 (略)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 (略) 支付律师费30000元;
三、如被告赤峰伟 (略) 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 (略) 对被告赤峰伟 (略) 的抵押财产(即内蒙古 (略) 新城区八家组团金钰大都会一期1-1-01-11号房屋)有权优先受偿;
四、限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提供的《赤峰伟映项目月度管理报告(截至2020年9月)》,2017年新华信托成功处置抵押物等累计回收40,822,636.15元,截至2020年9月末,新华信托剩余债权金额约10485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根据企信网查询的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 (略) 处于存续状态。
三、抵质押、查封冻结情况
(一)保证担保2013年8月1日,重庆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华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24,000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补偿款、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收益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2年。
根据企信网查询的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重庆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2013年8月1日, (略) 的实际控制人张伟及配偶王勤兰与新华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24,000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补偿款、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收益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2年。
以上两份合同,新华信托均以公证书形式保存,公证书编号分别为(2013)渝证字第41942号、第41943号。
(二)保全情况根据(2020)渝01执恢106号之四、之五、之六、之七执行裁定书,裁定:
1.查封被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 (略) 永川区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21套),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
2.查封被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 (略) 永川区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33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止);
3.查封被执行人赤峰伟 (略) 名下的位于内蒙古 (略) 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82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止);
4.查封被执行人赤峰伟 (略) 名下的位于内蒙古 (略) 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279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止)。
四、资产优势介绍
项目底层资产为不动产,可以投入使用获得收益。
项目分两期, (略) 政府对面,新城区的中心地段。第一期为金钰大都会,现已全部建成使用;第二期为上海城。二期占地面积54,995㎡,规划建筑面积145,650㎡(其中酒店面积22,517㎡,商场99,558㎡,车库1,742㎡,其他6,154㎡),建筑密度49.5%,容积率为1.78。(2020)渝01执恢10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查封的279套金钰大都会二期上海城房产大部分处于空置或招租状态,仅有少数商铺处于经营状态。
五、处置风险
(略) 实际控制人张伟已失联。
六、优先购买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购买方,需在资产正式拍卖竞价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本资产的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
(一)管理人本次处置标的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托产品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买受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仅用于资产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管理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信息以实际尽调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或有风险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具体拍卖事宜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联系人:新华信托管理人
联系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307办公室
(略)
赤峰伟 (略) 债权推介公告
2022年7月6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 (略) 裁定受理天津新华 (略) (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 (略) 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26日, (略) 裁定宣告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破产。
为顺利开展后续新华信托管理人对“新华信托·华惠113号·赤峰伟映上海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惠113号项目”)项下对赤峰伟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债权的公开变价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意向方。
以下新华信托参与的交易、法律文件签署、权属登记等均属于新华信托作为信托产品受托人履行受托人职责,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均由信托产品承担。
一、拟拍卖标的
华惠113 (略) 的债权。
二、拟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基本情况2013年8月1日,新 (略) 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约定以信托资金24,00 (略) 发放贷款,贷款用于支持在 (略) 的金钰大都会二期-上海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主要为上海城项目后续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双方约定以不限于上海城项目的销售收入与金钰大都会一期、上海城项目自留物业的租金收入作为信托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期限2.5年。该信托贷款合同由新华信托以公证书形式保存,编号为(2013)渝证字第41940号。2013年10月11日,新华信托设立华惠113号·赤峰伟映上海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略) 发放信托贷款5798万元。
(略) 未履行还款义务,新华信托作为受 (略) 第一 (略) (以下简称“ (略) ”)提起了诉讼,根据(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1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令被告赤峰伟 (略)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 (略) 归还贷款本金57,980,000元、利息11,829,790元,以及罚息(具体计算方法为:以本金*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62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38,7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69,94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4年10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1,242,5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4年10月16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3,217,8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1,242,5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4月16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3,051,3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853,1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利息2,152,29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5年8月15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限令被告赤峰伟 (略)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 (略) 支付律师费30000元;
三、如被告赤峰伟 (略) 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 (略) 对被告赤峰伟 (略) 的抵押财产(即内蒙古 (略) 新城区八家组团金钰大都会一期1-1-01-11号房屋)有权优先受偿;
四、限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提供的《赤峰伟映项目月度管理报告(截至2020年9月)》,2017年新华信托成功处置抵押物等累计回收40,822,636.15元,截至2020年9月末,新华信托剩余债权金额约10485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根据企信网查询的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 (略) 处于存续状态。
三、抵质押、查封冻结情况
(一)保证担保2013年8月1日,重庆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华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24,000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补偿款、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收益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2年。
根据企信网查询的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重庆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2013年8月1日, (略) 的实际控制人张伟及配偶王勤兰与新华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24,000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补偿款、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收益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2年。
以上两份合同,新华信托均以公证书形式保存,公证书编号分别为(2013)渝证字第41942号、第41943号。
(二)保全情况根据(2020)渝01执恢106号之四、之五、之六、之七执行裁定书,裁定:
1.查封被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 (略) 永川区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21套),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
2.查封被 (略) 伟映实业(集团)有限公 (略) 永川区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33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止);
3.查封被执行人赤峰伟 (略) 名下的位于内蒙古 (略) 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82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止);
4.查封被执行人赤峰伟 (略) 名下的位于内蒙古 (略) 的相关房产(清单记载共279套),查封期间为三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止)。
四、资产优势介绍
项目底层资产为不动产,可以投入使用获得收益。
项目分两期, (略) 政府对面,新城区的中心地段。第一期为金钰大都会,现已全部建成使用;第二期为上海城。二期占地面积54,995㎡,规划建筑面积145,650㎡(其中酒店面积22,517㎡,商场99,558㎡,车库1,742㎡,其他6,154㎡),建筑密度49.5%,容积率为1.78。(2020)渝01执恢10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查封的279套金钰大都会二期上海城房产大部分处于空置或招租状态,仅有少数商铺处于经营状态。
五、处置风险
(略) 实际控制人张伟已失联。
六、优先购买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购买方,需在资产正式拍卖竞价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本资产的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
(一)管理人本次处置标的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托产品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买受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仅用于资产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管理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信息以实际尽调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或有风险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具体拍卖事宜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联系人:新华信托管理人
联系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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