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shcqjy[2023]第067号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6月30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7月6日 | ||||||||||
转让方名称 |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 | |||||||||
转让方概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 2.所在地:泗洪县水利局8楼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水利局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名称 | 1.泗洪县赵庄水库 2.泗洪县八一水库 | ||||||||
坐落位置 | 1.赵庄水库位置:梅花镇赵庄村 2.八一水库位置:上塘镇境内 | |||||||||
租赁期限 | 5年 | |||||||||
起拍价 | 1.泗洪县赵庄水库45000元/年 2.泗洪县八一水库5500元/年 | |||||||||
竞拍保证金 | 详见附表明细 | |||||||||
经营用途 | 以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1.泗洪县赵庄水库:45000元 2.泗洪县八一水库:5500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二、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三、事项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水库因灌溉、维修等造成的干枯事实,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2、经营期内,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经营权水库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投入到水库的附属,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并将水库在经营权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10日内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水库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竞拍人应认真阅读《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 |||||||||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原始合同 2.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30。 3.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扣除巳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的尾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3.缴清成交转让总价款后15日内,办理水库经营权移交手续。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委托人:泗洪县水库管理所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王会计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泗洪县水利局 地址:泗洪县银河国际A08幢404室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序号 | 标的位置与现状 | 租期(年) | 起拍价(元/年) | 增价幅度 (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泗洪县赵庄水库 | 5年 | 45000 | 500或其倍数 | 20000 | 合同到期 |
2 | 泗洪县八一水库 | 5年 | 5500 | 500或其倍数 | 3000 | 合同到期 |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个人)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企业)
3、《授权委托书》
4、《租赁合同样本》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7、《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赵庄、八一水库租赁经营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shcqjy[2023]第067号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6月30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7月6日 | ||||||||||
转让方名称 | 泗洪县水库管理所 | |||||||||
转让方概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 2.所在地:泗洪县水利局8楼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水利局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名称 | 1.泗洪县赵庄水库 2.泗洪县八一水库 | ||||||||
坐落位置 | 1.赵庄水库位置:梅花镇赵庄村 2.八一水库位置:上塘镇境内 | |||||||||
租赁期限 | 5年 | |||||||||
起拍价 | 1.泗洪县赵庄水库45000元/年 2.泗洪县八一水库5500元/年 | |||||||||
竞拍保证金 | 详见附表明细 | |||||||||
经营用途 | 以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1.泗洪县赵庄水库:45000元 2.泗洪县八一水库:5500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二、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三、事项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水库因灌溉、维修等造成的干枯事实,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2、经营期内,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经营权水库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投入到水库的附属,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并将水库在经营权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10日内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水库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竞拍人应认真阅读《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 |||||||||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原始合同 2.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30。 3.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扣除巳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的尾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3.缴清成交转让总价款后15日内,办理水库经营权移交手续。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委托人:泗洪县水库管理所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王会计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泗洪县水利局 地址:泗洪县银河国际A08幢404室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序号 | 标的位置与现状 | 租期(年) | 起拍价(元/年) | 增价幅度 (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泗洪县赵庄水库 | 5年 | 45000 | 500或其倍数 | 20000 | 合同到期 |
2 | 泗洪县八一水库 | 5年 | 5500 | 500或其倍数 | 3000 | 合同到期 |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个人)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企业)
3、《授权委托书》
4、《租赁合同样本》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7、《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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