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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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拍卖交易公告

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拍卖公告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建筑用花岗岩
数量:591万立方米(自然方)
起拍价:9,692.40万元
存放位置:白桦乡
保证金:2,907.72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拍卖标的存放具体位置:标的物位于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二、相关说明
1.建筑用砂石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本公告所公示的建筑用砂石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
2.拍卖成交后,按现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亲自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看样、查验、勘测,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物品质、真伪、数量、质量和瑕疵等作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必须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了解、认可且无异议后,再进行报名、竞买。
3.参照采矿权招拍挂方式,竞买保证金为总价款的30%,拍卖结束后全额转入自然资源局账户,由竞买保证金转为价款(2,907.72万元),剩余款项(6,784.68万元)须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分两次交付完毕,第一次(2023年7月)交付金额3,392.34万元,第二次(2024年7月)交付金额3,392.34万元,如价款未按时交付则合同终止(石料运输同时停止),已交保证金和价款不退,买受人按照总价款9,692.40万元的1%进行赔偿(96.924万元),未完成运输的部分不予给付。
4.通往标的物存放现场道路,如遇不利于运输机械车辆出入等问题,或运输机械车辆需经过乡间路、村屯路通行等事宜,成交后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对路面、桥梁、耕地、草地、滩涂、树木、河流等造成损坏及污染、对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有财产损失,由竞买人负责赔偿。
5.成交后,标的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成交后,建筑用砂石在使用或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证、照、审批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协调办理,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人负责与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确认及移交,标的物移交后,买交受人承担保管责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林业、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如存放、运输过程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拍卖标的资产评估费由拍卖人支付。
三、拍卖时限
1.拍卖公告时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
2.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9日的9:00至15:00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3.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16时30分;竞买人应于此时间截止前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压缩包或PDF格式上传报名资料。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16时30分,过时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竞买权。
6.拍卖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7.确认书签署: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8.付款方式:成交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转成交首付款。
9.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报名条件: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如有授权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家玮
报名咨询电话:0457-* *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拍卖公告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加格达奇区工程项目产出建筑用花岗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建筑用花岗岩
数量:591万立方米(自然方)
起拍价:9,692.40万元
存放位置:白桦乡
保证金:2,907.72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拍卖标的存放具体位置:标的物位于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二、相关说明
1.建筑用砂石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本公告所公示的建筑用砂石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
2.拍卖成交后,按现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亲自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看样、查验、勘测,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物品质、真伪、数量、质量和瑕疵等作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必须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了解、认可且无异议后,再进行报名、竞买。
3.参照采矿权招拍挂方式,竞买保证金为总价款的30%,拍卖结束后全额转入自然资源局账户,由竞买保证金转为价款(2,907.72万元),剩余款项(6,784.68万元)须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分两次交付完毕,第一次(2023年7月)交付金额3,392.34万元,第二次(2024年7月)交付金额3,392.34万元,如价款未按时交付则合同终止(石料运输同时停止),已交保证金和价款不退,买受人按照总价款9,692.40万元的1%进行赔偿(96.924万元),未完成运输的部分不予给付。
4.通往标的物存放现场道路,如遇不利于运输机械车辆出入等问题,或运输机械车辆需经过乡间路、村屯路通行等事宜,成交后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对路面、桥梁、耕地、草地、滩涂、树木、河流等造成损坏及污染、对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有财产损失,由竞买人负责赔偿。
5.成交后,标的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成交后,建筑用砂石在使用或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证、照、审批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协调办理,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人负责与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确认及移交,标的物移交后,买交受人承担保管责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林业、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如存放、运输过程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拍卖标的资产评估费由拍卖人支付。
三、拍卖时限
1.拍卖公告时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
2.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9日的9:00至15:00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3.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16时30分;竞买人应于此时间截止前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压缩包或PDF格式上传报名资料。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16时30分,过时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竞买权。
6.拍卖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7.确认书签署: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8.付款方式:成交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转成交首付款。
9.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报名条件: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如有授权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家玮
报名咨询电话:0457-* *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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