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12-306单元和12-406单元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12-306单元和12-406单元
租赁方案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12-306单元和12-406单元
2.计租面积:12-306单元面积63.81㎡
12-406单元面积63.81㎡
3.租赁物现状:出租;
4.租金底价:2000元/月;
5.联系人:方琦;
6.联系电话:*。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住宅;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2000元/月,无递增;
3.租赁期限:2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4.竞价方式: (略) (略) 组织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仟元整(¥5,000),有意竞价者于2023年7月25日16 (略) (略) 交付竞价保证金,报名地点:福州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四楼,联系方式:0591-*
5.公告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5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租赁标的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6.竞价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10时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竞价保证金:由中标方原因导致违约的,该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金额由我司收缴。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承租方必须按照方案中的租赁用途进行使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6.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7.承租方需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等事宜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缴纳;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9、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强制搬离等情况,《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移交租赁标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补偿、赔偿、搬迁奖励等权益均归出租方所有。若政府有装修补偿费用,承租方新投入的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另行补偿承租方。
10、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房屋被第三人购得,则承租方承诺继续向第三人(即新所有权人)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保证新的所有权人同意租赁合同继续按约履行。
五、优先权情况:
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参加出租方所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揭示:本标的权属清晰, (略) 二 (略)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七、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鼓楼区高峰南巷50号康复楼二楼
(略) 二 (略)
2023年6月30日
租赁方案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12-306单元和12-406单元
2.计租面积:12-306单元面积63.81㎡
12-406单元面积63.81㎡
3.租赁物现状:出租;
4.租金底价:2000元/月;
5.联系人:方琦;
6.联系电话:*。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住宅;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2000元/月,无递增;
3.租赁期限:2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4.竞价方式: (略) (略) 组织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仟元整(¥5,000),有意竞价者于2023年7月25日16 (略) (略) 交付竞价保证金,报名地点:福州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四楼,联系方式:0591-*
5.公告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5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租赁标的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6.竞价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10时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竞价保证金:由中标方原因导致违约的,该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金额由我司收缴。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承租方必须按照方案中的租赁用途进行使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6.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7.承租方需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等事宜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缴纳;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9、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强制搬离等情况,《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移交租赁标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补偿、赔偿、搬迁奖励等权益均归出租方所有。若政府有装修补偿费用,承租方新投入的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另行补偿承租方。
10、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房屋被第三人购得,则承租方承诺继续向第三人(即新所有权人)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保证新的所有权人同意租赁合同继续按约履行。
五、优先权情况:
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参加出租方所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揭示:本标的权属清晰, (略) 二 (略)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七、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鼓楼区高峰南巷50号康复楼二楼
(略) 二 (略)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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