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码头食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机场码头食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食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
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9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2月(由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批准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2个月,原租户没有免租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逐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食堂餐饮(以经营出租方员工食堂为主,兼顾对外商业餐饮经营))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2.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卫生、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3.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支付食堂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燃油、排烟管道清洗等相关费用; 4.承租方须在安全、消防、卫生、环境形象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 5.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 | ||
其他补充说明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原合同到期前,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前通知原承租方撤场)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租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近3年或以上餐饮管理或运营经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有效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 (2)业绩合同内容:同类型餐饮管理或运营服务类;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在经营的面积达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效餐饮管理或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已管理或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单项业绩总面积须满足100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关键页或出租出具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场地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5月31日); 5.承租方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证明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承租方须守法经营,并具备与其经营性质和经营场所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须提供相关管理制度清单及内容); 7.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拟装修建设方案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审核。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5,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刘先生;赖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机 (略) 码头客运中心 |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机场候船楼3楼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机场建设、调整规划或用途需要、上级单位决定等,导致食堂无法在原址运营的,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自动终止。但如出租方可另行选址,且承租方在合作期内如通过考核,则承租方有优先权继续经营出租方食堂,具体合作方式及商务条款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商谈; 2.承租方知悉本次招租物业现状(包括设施设备、消防状况、安全状况、排污状况等),并明确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及不影响正常使用所需办理的政府相关证照。如因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给承租方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承租方承诺不就上述问题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租赁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导致租 (略) 认定为无效,则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物业占用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有 (略) (略) 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4.承租方进场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其装修施工方案须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场施工方须具备相应合法资质; 5.承租方如需设置装修免租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6.租赁有效期内,由机场方出资建设拥有的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以现状移交承租方托管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内容以双方代表现场实际确认签字移交为准;承租方负责受托使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维修和更换,防止托管的财产损失或丢失,如果承租方因为其保管不力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赔 (略) 场(估)价; 7.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食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
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9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2月(由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批准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2个月,原租户没有免租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逐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食堂餐饮(以经营出租方员工食堂为主,兼顾对外商业餐饮经营))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2.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卫生、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3.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支付食堂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燃油、排烟管道清洗等相关费用; 4.承租方须在安全、消防、卫生、环境形象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 5.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 | ||
其他补充说明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原合同到期前,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前通知原承租方撤场)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租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近3年或以上餐饮管理或运营经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有效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 (2)业绩合同内容:同类型餐饮管理或运营服务类;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在经营的面积达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效餐饮管理或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已管理或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单项业绩总面积须满足100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关键页或出租出具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场地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5月31日); 5.承租方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证明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承租方须守法经营,并具备与其经营性质和经营场所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须提供相关管理制度清单及内容); 7.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拟装修建设方案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审核。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5,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刘先生;赖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机 (略) 码头客运中心 |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机场候船楼3楼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机场建设、调整规划或用途需要、上级单位决定等,导致食堂无法在原址运营的,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自动终止。但如出租方可另行选址,且承租方在合作期内如通过考核,则承租方有优先权继续经营出租方食堂,具体合作方式及商务条款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商谈; 2.承租方知悉本次招租物业现状(包括设施设备、消防状况、安全状况、排污状况等),并明确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及不影响正常使用所需办理的政府相关证照。如因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给承租方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承租方承诺不就上述问题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租赁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导致租 (略) 认定为无效,则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物业占用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有 (略) (略) 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4.承租方进场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其装修施工方案须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场施工方须具备相应合法资质; 5.承租方如需设置装修免租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6.租赁有效期内,由机场方出资建设拥有的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以现状移交承租方托管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内容以双方代表现场实际确认签字移交为准;承租方负责受托使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维修和更换,防止托管的财产损失或丢失,如果承租方因为其保管不力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赔 (略) 场(估)价; 7.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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