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采伐处置林木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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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采伐处置林木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FSSJY2023-08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委托,对该单位林场采伐林木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

法定代表人:纪玉存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 (略) 松山区大庙镇韩营子村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标的为大碾子林场 2023 年拟实施的杨树退化林分改造修复项目需采伐退化杨树面积45.59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6960 株,采伐总蓄积 268.9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90 立方米。其中:1、川宝地作业区 19 林班 2-1、2、3、4 小班共 4 个地块,采伐面积 37.00 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4531 株,采伐总蓄积 160.3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80 立方米;2、岗子作业区 13 林班 8-3、8-6 小班和 4-1、2、3小班共5个地块,采伐面积 8.59 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2429株,采伐总蓄积 108.6 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10立方米)。

详见下表:

标的

林木

采伐数量(株)

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涨幅

(万元)

1

林木

6960

2.6840

2

0.05

特别提示:此次拍卖拍卖总价:大写:*万*仟*佰零*元(¥26804.00元),要求竞买人买受后当天向大碾子林场一次性缴清拍卖款项并缴纳采伐保证金大写*万元整(¥20000.00元),同时签订林木采伐合同,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采伐工作,如没在规定是进内完成采伐的,采伐保证金不予退回,林场有权收回林木所有权,林场有权再次处理。(此数据仅供参考,以实地立木为准。)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实际数量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数量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大碾子林场提供的文书确定,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及生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8:00时起 至 2023年 7 月 9日17:30时止。

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8:00时起 至 2023年 7 月 9日17:30时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9 日 17:30时 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 8:30 起至2023年 7 月 9 日 17:30 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联系人:腾学敏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标的1

9:00时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交易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林场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向林西县南门外林场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账户名称: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松山支行

账号:*1848

联系人:于江岚 电话:*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509室

联 系 人:陈立军

电 话:0476-*

交易手册.docx承诺函.docx法定代表人委托书.doc自然人委托书.doc树木买卖及伐区清理协议.doc

项目编号:CFSSJY2023-08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委托,对该单位林场采伐林木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

法定代表人:纪玉存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 (略) 松山区大庙镇韩营子村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标的为大碾子林场 2023 年拟实施的杨树退化林分改造修复项目需采伐退化杨树面积45.59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6960 株,采伐总蓄积 268.9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90 立方米。其中:1、川宝地作业区 19 林班 2-1、2、3、4 小班共 4 个地块,采伐面积 37.00 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4531 株,采伐总蓄积 160.3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80 立方米;2、岗子作业区 13 林班 8-3、8-6 小班和 4-1、2、3小班共5个地块,采伐面积 8.59 公顷,采伐杨树总株数 2429株,采伐总蓄积 108.6 立方米,出材量约为 10立方米)。

详见下表:

标的

林木

采伐数量(株)

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涨幅

(万元)

1

林木

6960

2.6840

2

0.05

特别提示:此次拍卖拍卖总价:大写:*万*仟*佰零*元(¥26804.00元),要求竞买人买受后当天向大碾子林场一次性缴清拍卖款项并缴纳采伐保证金大写*万元整(¥20000.00元),同时签订林木采伐合同,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采伐工作,如没在规定是进内完成采伐的,采伐保证金不予退回,林场有权收回林木所有权,林场有权再次处理。(此数据仅供参考,以实地立木为准。)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实际数量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数量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大碾子林场提供的文书确定,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及生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8:00时起 至 2023年 7 月 9日17:30时止。

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8:00时起 至 2023年 7 月 9日17:30时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9 日 17:30时 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7 月 1 日 8:30 起至2023年 7 月 9 日 17:30 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联系人:腾学敏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标的1

9:00时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交易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林场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向林西县南门外林场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账户名称: (略) 松山区国营大碾子林场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松山支行

账号:*1848

联系人:于江岚 电话:*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509室

联 系 人:陈立军

电 话:0476-*

交易手册.docx承诺函.docx法定代表人委托书.doc自然人委托书.doc树木买卖及伐区清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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