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权转让交易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林木采伐权转让交易公告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林木采伐(杨树、油松)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3CQ008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业技术科(原畜牧工作站),对该单位林木采伐(杨树、油松)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G*

法定代表人:左慧忠

住所: (略) 新城区 (略) 农牧局综合楼

出租标的简介:(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的林木采伐,采伐总蓄积437.304立方米,产材量349.8432立方米。

标段

地点

采伐蓄积(立方米)

产材量(立方米)

竞标底价(万元/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竞价步长值(万元)

承包年限

备注

1

松山区穆家营镇农研地区

437.304

349.8432

15.32

4.5

0.1

1

受让方负责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及生产安全责任,按要求完成作业。

特别提示:

1、含有枯死树木,以实际地块为准。

2、受让方确保成交款及时缴纳。

3、采伐时间为7月25日之前完成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清理(粗4cm,长70cm以上枝杈等剩余物全部清理出林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产材,转让方全权处理。

4、采伐施工前受让方确保林木采伐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5、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时间及时采伐林木且在规定范围内采伐,如未按转让方规定范围内采伐或超采林木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略) 农牧局已批准。内蒙古正合 (略) 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正合评报字[2023]第74号,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资产评估结 (略) 农牧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 (略) 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向琦、沈喜东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7月17日

标的一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转让合同》(见附4)。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受让人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413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 (略) 新城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婷婷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附件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0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承诺函.docx林木买卖合同.docx附件5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docx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林木采伐(杨树、油松)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3CQ008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业技术科(原畜牧工作站),对该单位林木采伐(杨树、油松)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G*

法定代表人:左慧忠

住所: (略) 新城区 (略) 农牧局综合楼

出租标的简介:(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 (略)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的林木采伐,采伐总蓄积437.304立方米,产材量349.8432立方米。

标段

地点

采伐蓄积(立方米)

产材量(立方米)

竞标底价(万元/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竞价步长值(万元)

承包年限

备注

1

松山区穆家营镇农研地区

437.304

349.8432

15.32

4.5

0.1

1

受让方负责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及生产安全责任,按要求完成作业。

特别提示:

1、含有枯死树木,以实际地块为准。

2、受让方确保成交款及时缴纳。

3、采伐时间为7月25日之前完成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清理(粗4cm,长70cm以上枝杈等剩余物全部清理出林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产材,转让方全权处理。

4、采伐施工前受让方确保林木采伐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5、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时间及时采伐林木且在规定范围内采伐,如未按转让方规定范围内采伐或超采林木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略) 农牧局已批准。内蒙古正合 (略) 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正合评报字[2023]第74号,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资产评估结 (略) 农牧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 (略) 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向琦、沈喜东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7月17日

标的一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转让合同》(见附4)。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受让人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413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 (略) 新城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婷婷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附件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0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承诺函.docx林木买卖合同.docx附件5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