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HT-F2023006号砂石资源堆放于黄土新勘堰,预估方量四川绵阳合力拍卖
绵阳市安州区HT-F2023006号砂石资源堆放于黄土新勘堰,预估方量四川绵阳合力拍卖
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7月7日09:3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HT-F(2023)006号砂石资源(堆放于黄土新勘堰),预估方量20000m3。竞买保证金109万元,起拍价为48.93元/m3。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13%的增值税。
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监督下完成标的装卸及转运,待标的转运至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后,由委托人委托 (略) 对买受人转运的标的方量进行测绘。标的实际方量以委托人委托 (略) 出具的最终测绘方量数据为准,最终成交价款实行多退少补(最终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最终测绘方量)。拍卖佣金按拍卖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
2.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种类、品质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安州区砂石堆料项目拍卖合同》,并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安 (略) ;开户行: (略) (略) 安州支行;账号:*)付清成交价款、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10%)。
5.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物,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未转运部分的标的物所有权,委托人有权收回另行安排,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委托人负责砂石堆料的采挖,且有权在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安装监控设备,用于监管买受人竞得标的物转运及堆放情况。
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在完成最终成交价款结算前,不得用于堆放或新增除此次购买合同项下约定的砂石堆原料以外的其它物料,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运至竞拍提供的自有堆料场以外的任何地方,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追回标的物直至买受人转运符合合同要求且买受人应当承担委托人追回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构成逾期转运的,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转运的责任后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方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由委托人自行安排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6.买受人须自行协调和配备转运工具和路线,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7.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略) 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 (略) 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 (略) 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8.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10. 拍卖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砂石装卸、运输及加工费用,砂石场地租赁、平整及复原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等)。
11.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竞买人报名资格:
1.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合法合规的堆料场并提供证明;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开户行: (略) 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76,竞买保证金经银行查询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相应账户内为有效保证金,逾期无效,责任自负),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堆料场证明、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7月6日17: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黄土新勘堰。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 (略) 。
六、拍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并完成中拍平台网络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必须于报 (略) 签署相关的竞买资料,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其后果自负。
3.其他事项请 (略) 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
4.公司地址: (略) 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20号长城春天花园5幢5楼3号。
5.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6月30日
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7月7日09:3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HT-F(2023)006号砂石资源(堆放于黄土新勘堰),预估方量20000m3。竞买保证金109万元,起拍价为48.93元/m3。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13%的增值税。
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监督下完成标的装卸及转运,待标的转运至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后,由委托人委托 (略) 对买受人转运的标的方量进行测绘。标的实际方量以委托人委托 (略) 出具的最终测绘方量数据为准,最终成交价款实行多退少补(最终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最终测绘方量)。拍卖佣金按拍卖公告预估方量计算不多退少补。
2.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种类、品质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安州区砂石堆料项目拍卖合同》,并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安 (略) ;开户行: (略) (略) 安州支行;账号:*)付清成交价款、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10%)。
5.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物,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未转运部分的标的物所有权,委托人有权收回另行安排,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委托人负责砂石堆料的采挖,且有权在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安装监控设备,用于监管买受人竞得标的物转运及堆放情况。
买受人自有堆料场在完成最终成交价款结算前,不得用于堆放或新增除此次购买合同项下约定的砂石堆原料以外的其它物料,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运至竞拍提供的自有堆料场以外的任何地方,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追回标的物直至买受人转运符合合同要求且买受人应当承担委托人追回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构成逾期转运的,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转运的责任后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方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由委托人自行安排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6.买受人须自行协调和配备转运工具和路线,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7.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略) 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 (略) 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 (略) 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8.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10. 拍卖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砂石装卸、运输及加工费用,砂石场地租赁、平整及复原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等)。
11.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竞买人报名资格:
1.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合法合规的堆料场并提供证明;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开户行: (略) 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76,竞买保证金经银行查询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相应账户内为有效保证金,逾期无效,责任自负),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堆料场证明、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于2023年7月6日17: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 (略) 安州区黄土新勘堰。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 (略) 。
六、拍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并完成中拍平台网络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必须于报 (略) 签署相关的竞买资料,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其后果自负。
3.其他事项请 (略) 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
4.公司地址: (略) 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20号长城春天花园5幢5楼3号。
5.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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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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