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交易序号:23064,珠自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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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交易序号:23064,珠自然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3-0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序号/宗地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M2

规划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万元)

23064/

珠自然资储2023-08

香洲区科健路南侧、志云路东侧

5242.66

医疗卫生

50年

3.0

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35%

80米,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要求

人民币2420

人民币

20

人民币484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国家2000坐标总用地面积为5242.66平方米,珠海2000坐标总用地面积为5242.34平方米,该地块规划许可及确权登记等开发建设相关手续按照珠海2000坐标面积办理。

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727.02平方米。

4.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香洲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3-08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香洲区政府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上述地块竞得 (略) 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转让全部或部分用地及地上所建建筑物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合同》、《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并须与香洲区政府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按照受让建筑面积比例履行《合同》及《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及承担违约责任。

7.上述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分割出租及分割抵押,可整体出租、整体转让及整体抵押。

8.竞得人承诺上述地块用于建设三溪科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本项目),设置不少于50张床位。投资总额为1.1亿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考核,50张床位设置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考核。

9.竞得人承诺远期根据周边人口及香洲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满足配备不少于200张床位的需求,具体实施时间由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社区卫生事业规划确定。

10.竞得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在上述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提供曾经或现有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该辖区内 (略) 建设相关批复文件。

11.竞得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在上述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提供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12.竞得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内提供不少于15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物用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并获得所在街道出具的认可证明文件。

13.竞得人应按照本项目建设要求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规划方案,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时间承担违约责任,上述项目规划方案按有关规定报相关审批机构予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14.竞得人在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未达到上述第8点约定的,竞得人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竞得人须在整改截止日期后2个月内向香洲区政府缴纳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0%的违约金。竞得人在缴纳上述违约金后,香洲区政府将不再对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进行考核。

15.如竞得人设置床位少于50张,未能履行上述第8点约定,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如竞得人收到香洲区卫生健康局要求配备不少于200张床位的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床位配备,未履行上述第9点约定,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上述两项条款分别计收违约金,累加计算。

16.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第10或第11点任何一点约定的,香洲区政府有权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无偿收回竞得人所受让的土地,涉及本项目土地已交款项不予退还。

17.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第12点约定的,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

18.上述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

19.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

20.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21.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22.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免费领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23.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挂牌出让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竞买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具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上述准入 (略) 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核准。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6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2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下载专区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21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2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地址: (略) 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二、网址:

   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

   “粤公平”网址:http://**#/*/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xt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30日


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3-0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序号/宗地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M2

规划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万元)

23064/

珠自然资储2023-08

香洲区科健路南侧、志云路东侧

5242.66

医疗卫生

50年

3.0

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35%

80米,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要求

人民币2420

人民币

20

人民币484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国家2000坐标总用地面积为5242.66平方米,珠海2000坐标总用地面积为5242.34平方米,该地块规划许可及确权登记等开发建设相关手续按照珠海2000坐标面积办理。

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727.02平方米。

4.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香洲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3-08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香洲区政府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上述地块竞得 (略) 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转让全部或部分用地及地上所建建筑物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合同》、《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并须与香洲区政府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按照受让建筑面积比例履行《合同》及《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及承担违约责任。

7.上述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分割出租及分割抵押,可整体出租、整体转让及整体抵押。

8.竞得人承诺上述地块用于建设三溪科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本项目),设置不少于50张床位。投资总额为1.1亿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考核,50张床位设置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考核。

9.竞得人承诺远期根据周边人口及香洲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满足配备不少于200张床位的需求,具体实施时间由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社区卫生事业规划确定。

10.竞得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在上述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提供曾经或现有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该辖区内 (略) 建设相关批复文件。

11.竞得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在上述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提供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12.竞得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内提供不少于15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物用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并获得所在街道出具的认可证明文件。

13.竞得人应按照本项目建设要求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规划方案,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时间承担违约责任,上述项目规划方案按有关规定报相关审批机构予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14.竞得人在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未达到上述第8点约定的,竞得人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竞得人须在整改截止日期后2个月内向香洲区政府缴纳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0%的违约金。竞得人在缴纳上述违约金后,香洲区政府将不再对投资总额及设备投资额进行考核。

15.如竞得人设置床位少于50张,未能履行上述第8点约定,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如竞得人收到香洲区卫生健康局要求配备不少于200张床位的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床位配备,未履行上述第9点约定,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上述两项条款分别计收违约金,累加计算。

16.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第10或第11点任何一点约定的,香洲区政府有权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无偿收回竞得人所受让的土地,涉及本项目土地已交款项不予退还。

17.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第12点约定的,竞得人每年须按相当于上述地块地价款5%金额向香洲区政府缴纳违约金,直到完成为止。

18.上述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

19.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

20.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21.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22.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免费领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23.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挂牌出让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竞买人或其关联机构须具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上述准入 (略) 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核准。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6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2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粤公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下载专区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21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2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地址: (略) 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二、网址:

   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

   “粤公平”网址:http://**#/*/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xt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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