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转让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07H2 |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转让 | 23,486.76元/年-292,000.00元/年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2023-7-4至2023-7-10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东营区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格 (元/年) | 挂牌价格 (元/年) | ||||||||||
1 | 西城济南路 (略) 民政局救助站办公楼 | 1600.00 | 292,000.00 | 一层35680.95 | |||||||||||
四层29296.58 | |||||||||||||||
2 | 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北办公室308 | 90.63 | 23,486.76 | 13868.69 | |||||||||||
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北办公室801 | 278.27 | 72,113.67 | 42582.40 | ||||||||||||
标的简介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所租赁标的均为现状出租,其中标的1分层租赁,其余整租,可拆分受让。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保证金可抵扣首年交易价款。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东营同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结果 | 23,486.76元/年-292,000.00元/年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项目租期为5年,前三年租赁费用以成交价基础,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赁费用上浮5%,直至第5年。 8、该房产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均有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标的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
转让底价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07H2 |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转让 | 23,486.76元/年-292,000.00元/年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2023-7-4至2023-7-10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所属资产5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东营区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格 (元/年) | 挂牌价格 (元/年) | ||||||||||
1 | 西城济南路 (略) 民政局救助站办公楼 | 1600.00 | 292,000.00 | 一层35680.95 | |||||||||||
四层29296.58 | |||||||||||||||
2 | 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北办公室308 | 90.63 | 23,486.76 | 13868.69 | |||||||||||
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北办公室801 | 278.27 | 72,113.67 | 42582.40 | ||||||||||||
标的简介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所租赁标的均为现状出租,其中标的1分层租赁,其余整租,可拆分受让。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保证金可抵扣首年交易价款。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东营同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结果 | 23,486.76元/年-292,000.00元/年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项目租期为5年,前三年租赁费用以成交价基础,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赁费用上浮5%,直至第5年。 8、该房产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均有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标的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
转让底价 | 13868.69元/年—42582.40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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