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6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80.95 | (略) 房权证字第5581号 | 住宅 | 73.5 | 2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房屋竣工时间为1995年,两房两厅一厨一卫,普通装修 无电梯,房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良好。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房产有房产证,尚未办理分割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如因产权瑕疵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承担因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转让方概不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73.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2022年第01期) | |||||||||||
行为批准或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以上房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支付,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3)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6月2日9:00 | 7月4日9:00 | 5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转让合同》《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郭先生 0898-*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0898-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6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80.95 | (略) 房权证字第5581号 | 住宅 | 73.5 | 2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房屋竣工时间为1995年,两房两厅一厨一卫,普通装修 无电梯,房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良好。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房产有房产证,尚未办理分割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如因产权瑕疵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承担因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转让方概不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73.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2022年第01期) | |||||||||||
行为批准或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以上房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支付,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3)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6月2日9:00 | 7月4日9:00 | 5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转让合同》《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郭先生 0898-*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0898-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6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80.95 | (略) 房权证字第5581号 | 住宅 | 73.5 | 2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房屋竣工时间为1995年,两房两厅一厨一卫,普通装修 无电梯,房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良好。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房产有房产证,尚未办理分割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如因产权瑕疵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承担因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转让方概不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73.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2022年第01期) | |||||||||||
行为批准或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以上房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支付,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3)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6月2日9:00 | 7月4日9:00 | 5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转让合同》《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郭先生 0898-*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0898-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 年6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80.95 | (略) 房权证字第5581号 | 住宅 | 73.5 | 2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房屋竣工时间为1995年,两房两厅一厨一卫,普通装修 无电梯,房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良好。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房产有房产证,尚未办理分割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如因产权瑕疵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承担因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转让方概不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73.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2022年第01期) | |||||||||||
行为批准或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以上房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支付,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3)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新桥大厦第5层513房 | 6月2日9:00 | 7月4日9:00 | 5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房产转让合同》《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郭先生 0898-*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08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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