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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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川中普公告2023拍字08号
受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 (略) 将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以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现场拍卖的方式,公开对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号
资 产
名 称
房 产
坐 落
面积
m2
产权
证号
年租金参考价(万元)
结构/用途
竞买保证金(万元)
1号标的
1、2号楼一层商业1(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808.77
/
13.5
混合/商业
2.7
2号标的
1、2号楼一层商业2(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2247.63
/
15.3
混合/商业
3.1
3号标的
3、4号楼负一层商业(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848.91
/
8.26
混合/商业
1.7
4号标的
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
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
1910.65
/
17.2
混合/商业
3.5
注:1、资产详情见附件资产明细表;2、面积以资产现状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4日下午15:00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109号金鼓商业广场二楼)开标二厅。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地点:标的物就地展示宣汉县城区。
2、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1天止,集中展示时间为拍卖会前3天。
四、其它约定事项
1、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租赁使用权、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租赁使用权均为5年,竞买成功后须在5日内向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清第1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缴纳时间为上年度租期到期前15天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清相关费用视为自动弃权,不予退还保证金。自动弃权后,将重新组织拍卖。
2、所有标的物的竞买均以现状竞买,实际拍卖数量最终以现场确认的数据为准,竞买人竞买数量不得低于标的物数量。
五、参与竞买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
竞买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7:00时前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竞买人须在网络上下载并签字确认后在拍卖会开始前递交给拍卖人。
(二)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方式
1、意向竞买人应于2023年8月3日17:00时前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及相关账户信息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查询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凭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证金到账打印凭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7:00时。
特别提示(1)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竞买人操作指南”完成注册及报名。竞买人应详细阅读“竞买合同”、“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全部拍卖文件约定内容条款。(2)如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0818-*)。
(1)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买受人按照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清退(不计息)。
(2)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拍卖会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清退(不计息)。
(三)拍卖会入场程序
请有效竞买人于2023年8月4日15时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拍卖地点按拍卖人要求入场。
六、拍卖方式:有底价增价拍卖。
七、拍卖成交价款、佣金支付及成交确认手续办理
1、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现场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签收“成交确认书”。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买人应于2023年8月9日下午4:30前全额支付到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宣汉支行;户名:宣汉县财政局;账号:*91864,备注:国资中心租金)。
3、佣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应于2023年8月9日下午4:30前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佣金比例为成交价款5%)。
4、租赁保证金: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宣汉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时按成交价款的25%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宣汉支行;户名:宣汉县财政局;账号:*91864,备注:国资中心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收取的目的主要是为防人为恶意拖欠水、电、气及环境综合整治等费用和防人为损毁租赁权实物标的内的设施、设备等。
5、成交价款、佣金支付成功后,委托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按要求办理租赁入场;若买受人不能按约定缴清以上款项的,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权利,一切后果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九、竞买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
1、竞买咨询电话: (略) :0818-*,*;现场踏勘服务专线陈先生:*。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18-*。
(略)

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川中普公告2023拍字08号
受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 (略) 将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以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现场拍卖的方式,公开对宣汉县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三次)、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第二次)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号
资 产
名 称
房 产
坐 落
面积
m2
产权
证号
年租金参考价(万元)
结构/用途
竞买保证金(万元)
1号标的
1、2号楼一层商业1(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808.77
/
13.5
混合/商业
2.7
2号标的
1、2号楼一层商业2(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2247.63
/
15.3
混合/商业
3.1
3号标的
3、4号楼负一层商业(5年期租赁使用权)
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加气站对面)
848.91
/
8.26
混合/商业
1.7
4号标的
1号楼第三层5年期租赁使用权
宣汉县解放东路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
1910.65
/
17.2
混合/商业
3.5
注:1、资产详情见附件资产明细表;2、面积以资产现状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4日下午15:00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109号金鼓商业广场二楼)开标二厅。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地点:标的物就地展示宣汉县城区。
2、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1天止,集中展示时间为拍卖会前3天。
四、其它约定事项
1、巴山红军公园片区安置房1号楼第三层租赁使用权、巴人大道东侧一期安置房3宗商业用房租赁使用权均为5年,竞买成功后须在5日内向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清第1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缴纳时间为上年度租期到期前15天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清相关费用视为自动弃权,不予退还保证金。自动弃权后,将重新组织拍卖。
2、所有标的物的竞买均以现状竞买,实际拍卖数量最终以现场确认的数据为准,竞买人竞买数量不得低于标的物数量。
五、参与竞买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
竞买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7:00时前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竞买人须在网络上下载并签字确认后在拍卖会开始前递交给拍卖人。
(二)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方式
1、意向竞买人应于2023年8月3日17:00时前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及相关账户信息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查询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凭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证金到账打印凭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7:00时。
特别提示(1)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竞买人操作指南”完成注册及报名。竞买人应详细阅读“竞买合同”、“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全部拍卖文件约定内容条款。(2)如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0818-*)。
(1)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买受人按照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清退(不计息)。
(2)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拍卖会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清退(不计息)。
(三)拍卖会入场程序
请有效竞买人于2023年8月4日15时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拍卖地点按拍卖人要求入场。
六、拍卖方式:有底价增价拍卖。
七、拍卖成交价款、佣金支付及成交确认手续办理
1、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现场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签收“成交确认书”。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买人应于2023年8月9日下午4:30前全额支付到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宣汉支行;户名:宣汉县财政局;账号:*91864,备注:国资中心租金)。
3、佣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应于2023年8月9日下午4:30前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佣金比例为成交价款5%)。
4、租赁保证金: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宣汉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时按成交价款的25%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宣汉支行;户名:宣汉县财政局;账号:*91864,备注:国资中心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收取的目的主要是为防人为恶意拖欠水、电、气及环境综合整治等费用和防人为损毁租赁权实物标的内的设施、设备等。
5、成交价款、佣金支付成功后,委托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按要求办理租赁入场;若买受人不能按约定缴清以上款项的,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权利,一切后果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九、竞买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
1、竞买咨询电话: (略) :0818-*,*;现场踏勘服务专线陈先生:*。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18-*。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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