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经批准, (略) 审计局委托,定于2023年7月20 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中心开标室, (略) 府前路126号四楼房屋的租赁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租赁面积约(㎡) | 租期(年) | 押 金(元) | 起租价 (元/月)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 (元) | 保留价 | 优先承租权人 |
(略) 府前路126号四楼的房屋 | 142 | 5 | 5000 | 1278 | 100 | 5000 | 不设 | 不设 |
备注:1、本次招租依委托按评估现状招租,标的现状所在楼层为第四层,结构为框架,商业布局,层高3.5米,通水通电简单装修。(具体请报名期间详细参考《招租须知》),面积数据来源于评估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测量所得,仅供参考。 2、租赁标的各成交价款(租金) 依规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由委托方(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按季计算),具体缴纳方式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二、公开招租活动的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人名称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备注栏或附注处注明标的位置);
3、经审核,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了竞租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本中心将在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并通知其参加竞租活动。
三、交易方式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不设保留价,不设优先承租权的竞租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不设保留价,不设优先承租权的竞租方式;截止于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符合标的竞租条件的竞租人若只有一个,则该标的招租竞租活动自行取消;若标的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则采用现场增价竞价的竞租方式。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符合本次公开招租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但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租申请。
根据委托方及评估要求:出租用途为培训、商业租赁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政策、法律不允许经营的相关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竞租人和竞得人应为同一人。竞租申请及成交后签署买受文件等手续如需代办,必须由竞租申请人和代理人在办理竞租申请时一同前来签署《授权委托书》。成交后,竞得人的身份以办理《竞租资格确认书》记录为准,不作更名。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租依委托按评估现状公开交易,详细资料备索或登录“ (略) 人民政府公众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http://**.cn/ggzy-portal/#/*/index)”栏目等查看公告。有意者,请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本中心账户(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高州支行;账号:*8
9999),且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到本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相关交易文件。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联系电话:0668-*(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 5 日
经批准, (略) 审计局委托,定于2023年7月20 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中心开标室, (略) 府前路126号四楼房屋的租赁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租赁面积约(㎡) | 租期(年) | 押 金(元) | 起租价 (元/月)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 (元) | 保留价 | 优先承租权人 |
(略) 府前路126号四楼的房屋 | 142 | 5 | 5000 | 1278 | 100 | 5000 | 不设 | 不设 |
备注:1、本次招租依委托按评估现状招租,标的现状所在楼层为第四层,结构为框架,商业布局,层高3.5米,通水通电简单装修。(具体请报名期间详细参考《招租须知》),面积数据来源于评估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测量所得,仅供参考。 2、租赁标的各成交价款(租金) 依规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由委托方(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按季计算),具体缴纳方式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二、公开招租活动的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人名称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备注栏或附注处注明标的位置);
3、经审核,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了竞租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本中心将在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并通知其参加竞租活动。
三、交易方式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不设保留价,不设优先承租权的竞租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不设保留价,不设优先承租权的竞租方式;截止于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符合标的竞租条件的竞租人若只有一个,则该标的招租竞租活动自行取消;若标的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则采用现场增价竞价的竞租方式。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符合本次公开招租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但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租申请。
根据委托方及评估要求:出租用途为培训、商业租赁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政策、法律不允许经营的相关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竞租人和竞得人应为同一人。竞租申请及成交后签署买受文件等手续如需代办,必须由竞租申请人和代理人在办理竞租申请时一同前来签署《授权委托书》。成交后,竞得人的身份以办理《竞租资格确认书》记录为准,不作更名。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租依委托按评估现状公开交易,详细资料备索或登录“ (略) 人民政府公众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http://**.cn/ggzy-portal/#/*/index)”栏目等查看公告。有意者,请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本中心账户(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高州支行;账号:*8
9999),且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到本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相关交易文件。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联系电话:0668-*(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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