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根据兴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及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复,现对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
2.最低起租金:人民币*.00元\/年。
3.竞租方式:采用增价方式竞价,申请人采用举牌报价方式应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次。
4.招租内容:对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此房屋现为毛坯房,房屋面积为144.79平方米。
5.门面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雁栖水岸一期S2-113号商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 经营主体,也可以是个人及个体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竞买申请人于2023年7月11日9:00时前, 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若有委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参加拍卖会。
五、现场招租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民委员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付款账户: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村级代理资金账户,账号:*47,开户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昭君支行。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之间严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同时按成交价的10%支付违约金。标的物重新拍卖后,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但超出部分与原买受人无关。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凡报名参加竞买者,即表明竞买人全部知晓该公告所有要求,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勘查确认,对拍卖交易标的物无任何异议,愿意履行全部条款的义务,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拍卖终止。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
竞租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人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三组
联系人:王大勇 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
2023年7月4日
根据兴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及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复,现对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
2.最低起租金:人民币*.00元\/年。
3.竞租方式:采用增价方式竞价,申请人采用举牌报价方式应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次。
4.招租内容:对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雁栖水岸商铺三年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此房屋现为毛坯房,房屋面积为144.79平方米。
5.门面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雁栖水岸一期S2-113号商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 经营主体,也可以是个人及个体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竞买申请人于2023年7月11日9:00时前, 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若有委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参加拍卖会。
五、现场招租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民委员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付款账户: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村级代理资金账户,账号:*47,开户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昭君支行。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之间严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同时按成交价的10%支付违约金。标的物重新拍卖后,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但超出部分与原买受人无关。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凡报名参加竞买者,即表明竞买人全部知晓该公告所有要求,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勘查确认,对拍卖交易标的物无任何异议,愿意履行全部条款的义务,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拍卖终止。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
竞租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人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三组
联系人:王大勇 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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