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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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裕华区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裕华区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
??2.2招标范围: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被列入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6至2023-07-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陌之泓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的: (1)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6 09:00 ,地点为 (略) 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陌之泓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裕华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陌之泓 (略)
地址: (略) 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地址: (略) 长安区跃进路3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杨悦华

联系人: 刘佩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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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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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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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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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裕华区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裕华区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
??2.2招标范围: (略) 裕华区财政局国资股农业局地块出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被列入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6至2023-07-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陌之泓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的: (1)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6 09:00 ,地点为 (略) 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陌之泓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裕华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陌之泓 (略)
地址: (略) 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地址: (略) 长安区跃进路3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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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悦华

联系人: 刘佩
电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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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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