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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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2023年7月13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起拍价1.24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上述标的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二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标的现状为空置,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12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拍卖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3年7月11日―12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6日《浙江工人日报》)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起拍价1.24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上述标的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二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标的现状为空置,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拍卖标的、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2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用途、消防条件、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萧山区区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萧山东门支行,账号:*)付清租金(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及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20%),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见下表:
首年租金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100万元(含)
5%
100-500万元(含)
3%
500万元以上
1%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7月25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 *,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略) 心南路曹家桥地铁A2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本次拍卖标的现状为空置。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1#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该点位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买受人需在委托人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买受人需无条件的配合。
3、买受人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委托人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4、因标的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买受人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6、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委托人或用户的投诉,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7、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8、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3年7月13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地点: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1.242
1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参考租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经营范围、食品安全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本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5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6、买受人需在委托人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买受人需无条件的配合。
7、买受人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委托人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8、因标的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买受人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0、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委托人或用户的投诉,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11、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12、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
(合同框架样本)
出租方:(简称*方)
承租方:(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公园放置自动贩卖机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方向*方提供自动贩卖机摆放场地,共计 9 处点位,其中北塘公园3处、江南之星北侧公园1处、余暨公园1处、南江载清公园1处、知章公园1处、吕才庄河公园1处、道源河附近公园1处。(具体点位以*方指定位置为准)
2、*方在*方指定的位置放置台自动贩卖机,型号规格:。
二、经营范围
仅允许*方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三、租期与费用
1、*方所租用的场地租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2、租赁费用: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 ),无租金递增幅度。
3、支付方式: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须于年月日前汇入*方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即人民币元整(¥ ),须于年月日前汇入*方指定账户。
5、*方自动贩卖机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耗,用电度表计量方式进行结算,计费标准为 元/度电(含损耗),每月20日查表一次,*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支付电费给*方;*方逾期缴纳电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滞留自动贩卖机冲抵电费。
(注:*方指定账户账号:,开户行:,单位名称:)
四、*方权利与义务
1、*方所收费用为场地使用费,不含*方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2、*方如需调整自动贩卖机摆放位置的,有权要求*方7日内将自动贩卖机搬迁至指定位置,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不接受位置调整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方无需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3、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方无需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4、*方有权对*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方有权对*方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追责,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追索违约金及解除合同等。
6、*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方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查。
7、*方负责提供设备安置场地及电源。
五、*方权利与义务
1、*方自行承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方自行承担因安装自动贩卖机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方同意*方安装,不代表同意对该安装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承担责任。
3、*方需在*方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方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方需无条件的配合。
4、*方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方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5、因公园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方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方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7、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8、*方需服从*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自动贩卖机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投诉电话。
9、*方应做好自动贩卖机保养、清洁、日常维护等,并保证轻微故障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如因机器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10、*方承诺经营合法合规,具有该自动贩卖机的经营权利,所售商品符合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标准,如因*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方应在7日内将自动贩卖机及其物品搬离。如*方逾期未将物品和设备搬离,*方有权进行强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与责任
1、*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或将场地转租给他人,视为*方违约,*方需积极配合*方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2、在租赁期内,*方未经*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略) :
现委托为我单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略) 于2023年7月13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23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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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23年7月13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起拍价1.24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上述标的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二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标的现状为空置,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12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拍卖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3年7月11日―12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6日《浙江工人日报》)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起拍价1.24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上述标的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二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标的现状为空置,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拍卖标的、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2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7月12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用途、消防条件、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萧山区区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萧山东门支行,账号:*)付清租金(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及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20%),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见下表:
首年租金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100万元(含)
5%
100-500万元(含)
3%
500万元以上
1%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7月25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 *,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略) 心南路曹家桥地铁A2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本次拍卖标的现状为空置。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1#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该点位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买受人需在委托人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买受人需无条件的配合。
3、买受人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委托人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4、因标的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买受人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6、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委托人或用户的投诉,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7、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8、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3年7月13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地点: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
1.242
1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参考租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8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8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无租金递增幅度。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经营范围、食品安全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本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5招租要求:所投放的自助贩卖机需带有屏幕,可以播放公益类广告;仅允许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6、买受人需在委托人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买受人需无条件的配合。
7、买受人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委托人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8、因标的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买受人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0、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委托人或用户的投诉,服从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11、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12、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公园自动贩卖机点位租赁合同
(合同框架样本)
出租方:(简称*方)
承租方:(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公园放置自动贩卖机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方向*方提供自动贩卖机摆放场地,共计 9 处点位,其中北塘公园3处、江南之星北侧公园1处、余暨公园1处、南江载清公园1处、知章公园1处、吕才庄河公园1处、道源河附近公园1处。(具体点位以*方指定位置为准)
2、*方在*方指定的位置放置台自动贩卖机,型号规格:。
二、经营范围
仅允许*方销售瓶(罐)装水或饮品,以及纸巾,且保证所投放产品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产品,临期商品必须提前一个月下架。
三、租期与费用
1、*方所租用的场地租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2、租赁费用: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 ),无租金递增幅度。
3、支付方式:租金二年一次性付清,须于年月日前汇入*方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即人民币元整(¥ ),须于年月日前汇入*方指定账户。
5、*方自动贩卖机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耗,用电度表计量方式进行结算,计费标准为 元/度电(含损耗),每月20日查表一次,*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支付电费给*方;*方逾期缴纳电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滞留自动贩卖机冲抵电费。
(注:*方指定账户账号:,开户行:,单位名称:)
四、*方权利与义务
1、*方所收费用为场地使用费,不含*方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2、*方如需调整自动贩卖机摆放位置的,有权要求*方7日内将自动贩卖机搬迁至指定位置,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不接受位置调整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方无需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3、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方无需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4、*方有权对*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方有权对*方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追责,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追索违约金及解除合同等。
6、*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方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查。
7、*方负责提供设备安置场地及电源。
五、*方权利与义务
1、*方自行承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方自行承担因安装自动贩卖机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方同意*方安装,不代表同意对该安装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承担责任。
3、*方需在*方指定点位安放设备,若该设备是放置在露天场所,则由*方自行负责该设备的遮阳挡雨措施,费用自理;所安放的设备方案需经*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今后因场地规划调整,设备安装位置需要调整,*方需无条件的配合。
4、*方的设备需符合规范用电的要求,其接电方案需经*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量(计量表数字),应及时向*方财务部门缴纳电费。
5、因公园场地限制机动车进出,*方应充分考虑到该问题,拟定补货方案,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方在设备安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7、买受人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方可在设备上张贴或播放广告;若委托人有要求需播放公益类宣传片,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播放相关内容及时长。
8、*方需服从*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自动贩卖机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投诉电话。
9、*方应做好自动贩卖机保养、清洁、日常维护等,并保证轻微故障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如因机器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10、*方承诺经营合法合规,具有该自动贩卖机的经营权利,所售商品符合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标准,如因*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方应在7日内将自动贩卖机及其物品搬离。如*方逾期未将物品和设备搬离,*方有权进行强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与责任
1、*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或将场地转租给他人,视为*方违约,*方需积极配合*方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2、在租赁期内,*方未经*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略) :
现委托为我单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略) 于2023年7月13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 (略) (略) 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公园9处自助贩卖机点位二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23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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