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南川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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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南川1号

[ 索引号 ] *604/2023-29053 [ 发文字号 ] 渝矿采出字〔2023〕(南川)1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

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NCGC*

(略) 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建筑石料用灰岩

(略) 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

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出让文件》

1897.9万吨

0.1848

+830米至+710米

95万吨/年

18.7

6783.4

1360

备注:/

二、出让人: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

三、交易平台: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 (略) 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07月06日-2023年08月02日

挂牌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2023年08月16日17时

地点: (略) 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3年07月06日09时-2023年08月02日17时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该矿区范围内原剩余资源储量627.9万吨未纳入本次公开出让,成交确认后,原剩余资源储量按照2241.603万元补偿给原采矿权人,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若原已建矿山采矿权人竞得,可以不支付此费用。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矿区范围内预计总可采资源储量1874.7万吨。

(五)本宗采矿权前期工作成本为16.32万元,已列入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中,竞买人竞得后,不需单独支付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费用。由于本宗采矿权属增划资源矿山,将原采矿权人拥有的采矿权与拟扩大矿区范围的采矿权作为一个整体出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内容和价值,是为解决原采矿权人之前投入、借贷资金等遗留问题。该采矿权若被新竞得人竞得,原采矿权人与新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和移交,并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由新竞得人将资产评估价值及其它费用5110.48万元直接汇入原采矿权人账户中(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川支行,帐号*),若新竞得人未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评估价值及其它费用5110.48万元直接汇入原采矿权人账户中,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本宗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已移交至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暂存,如有需要请自行查阅。在报名截止前一天,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组织该宗采矿权竞买人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矿区范围及周边民房、土地、山林权、交通运输、社群关系、资产评估主要范围等影响因素,竞买人若有需要,可报名参与现场踏勘。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604/2023-29053 [ 发文字号 ] 渝矿采出字〔2023〕(南川)1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

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NCGC*

(略) 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建筑石料用灰岩

(略) 南川区东城街道高桥村一社

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出让文件》

1897.9万吨

0.1848

+830米至+710米

95万吨/年

18.7

6783.4

1360

备注:/

二、出让人: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

三、交易平台: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 (略) 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07月06日-2023年08月02日

挂牌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2023年08月16日17时

地点: (略) 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3年07月06日09时-2023年08月02日17时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该采矿权为已建矿山。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该矿区范围内原剩余资源储量627.9万吨未纳入本次公开出让,成交确认后,原剩余资源储量按照2241.603万元补偿给原采矿权人,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若原已建矿山采矿权人竞得,可以不支付此费用。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矿区范围内预计总可采资源储量1874.7万吨。

(五)本宗采矿权前期工作成本为16.32万元,已列入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中,竞买人竞得后,不需单独支付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费用。由于本宗采矿权属增划资源矿山,将原采矿权人拥有的采矿权与拟扩大矿区范围的采矿权作为一个整体出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内容和价值,是为解决原采矿权人之前投入、借贷资金等遗留问题。该采矿权若被新竞得人竞得,原采矿权人与新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和移交,并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由新竞得人将资产评估价值及其它费用5110.48万元直接汇入原采矿权人账户中(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川支行,帐号*),若新竞得人未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评估价值及其它费用5110.48万元直接汇入原采矿权人账户中,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本宗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已移交至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暂存,如有需要请自行查阅。在报名截止前一天,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组织该宗采矿权竞买人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矿区范围及周边民房、土地、山林权、交通运输、社群关系、资产评估主要范围等影响因素,竞买人若有需要,可报名参与现场踏勘。

(略)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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