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二:淮安市枚乘路33号通海大厦14层国资监测编号
标段二:淮安市枚乘路33号通海大厦14层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项目名称 | (略) 通海大厦房屋公开出租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7.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7.18 |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文件 | 1、淮安 (略) 文件【2022】25号 2、《 (略) 投资控股集团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淮投控经纪[2023]120号) |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该项目五个标段均无优先承租权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新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新元资评字(2022)第5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租金估价 | 125.859万 | |||||||||||||||||||||||||||||||||||
租赁期限 | 标段1-4 10年; 标段五 15年 | |||||||||||||||||||||||||||||||||||
年租金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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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本项目不动产权证书手续齐全,经行为 (略) (略) 批准,同意对外招租,如发生产权纠纷,由产权所有人江苏 (略) 承担。 5、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 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4万元整。承租人如弃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4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承租方归还所有设施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6、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 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整。承租人如弃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承租方归还所有设施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房产不得用于开展产生噪音、污染及其它对单位工作、居民生活秩序或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经营项目。 8、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由出租方负责,因设施、设备故障、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设施予以爱护,不得违规使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9、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10、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预收房租和履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须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中标后,按照相关要求,承租方应即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的具体事宜。 14、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15.本次标的房产的经营业态: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为商务写字办公,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为精品商务酒店。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资信,无不良诚信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对社会治安、违法上访等不良行为以及被诉讼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 (2)、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2、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有雄厚的资金优势,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良好资信,无不良诚信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对社会治安、违法上访等不良行为以及被诉讼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 (2)意向承租方必须有管理或运营过商务酒店的管理经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承租后,所经营的酒店须为品牌商务酒店。(提供业绩及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真实性承诺,经营的酒店为商务品牌酒店的承诺) (3)、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6)、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评估报告; 三、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第一、二、三、四标段,每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第五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损失。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交易中心) | 汤先生(出租方) | 投诉电话 | ||||||||||||||||||||||||||||||||
联系电话 | 0517-* | * | 0517-* |
交易项目名称 | (略) 通海大厦房屋公开出租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7.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7.18 |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文件 | 1、淮安 (略) 文件【2022】25号 2、《 (略) 投资控股集团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淮投控经纪[2023]120号) |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该项目五个标段均无优先承租权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新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新元资评字(2022)第5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租金估价 | 125.859万 | |||||||||||||||||||||||||||||||||||
租赁期限 | 标段1-4 10年; 标段五 15年 | |||||||||||||||||||||||||||||||||||
年租金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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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本项目不动产权证书手续齐全,经行为 (略) (略) 批准,同意对外招租,如发生产权纠纷,由产权所有人江苏 (略) 承担。 5、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 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4万元整。承租人如弃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4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承租方归还所有设施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6、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 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整。承租人如弃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承租方归还所有设施结清相关费用,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房产不得用于开展产生噪音、污染及其它对单位工作、居民生活秩序或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经营项目。 8、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由出租方负责,因设施、设备故障、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设施予以爱护,不得违规使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9、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10、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预收房租和履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须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中标后,按照相关要求,承租方应即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的具体事宜。 14、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15.本次标的房产的经营业态: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为商务写字办公,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为精品商务酒店。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第一、二、三、四标段(通海大厦13、14、16、18层)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资信,无不良诚信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对社会治安、违法上访等不良行为以及被诉讼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 (2)、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2、第五标段通海大厦4-9层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有雄厚的资金优势,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良好资信,无不良诚信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对社会治安、违法上访等不良行为以及被诉讼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 (2)意向承租方必须有管理或运营过商务酒店的管理经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承租后,所经营的酒店须为品牌商务酒店。(提供业绩及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真实性承诺,经营的酒店为商务品牌酒店的承诺) (3)、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6)、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评估报告; 三、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第一、二、三、四标段,每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第五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损失。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交易中心) | 汤先生(出租方) | 投诉电话 | ||||||||||||||||||||||||||||||||
联系电话 | 0517-* | * |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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