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人保博白支公司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人保博白支公司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人保博白支公司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博白县人民北路0 (略) 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70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坐落 | (略) 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1075.56㎡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博国用(2003)第*号:262.4㎡(含旧办公楼建筑用地分摊面积184.6㎡、产寿险大门口通道公摊面积77.8㎡) 2.博国用(2003)第*号:145.7㎡(小车车库及通道空地面积) 3.博国用(2003)第*号:135.4㎡(自行车摩托车棚及通道空地面积) | 使用期限 | /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土地:商业服务业 房屋:办公楼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房屋总层数 | 6层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首层有两间门面房,每间面宽约6米,进深约6米,二至五层为办公,每层有5间房间及一个卫生间,六层为会议室。 | 房屋朝向 | 西侧临街办公楼的部分,东侧墙连接所属建筑宿舍楼部分,墙体与宿舍楼无打通,整体朝向为东西。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外墙面:釉面砖;楼内地面为地砖,墙面为涂料,部分墙体有木墙裙或瓷砖墙裙,顶棚为涂料或铝扣板吊顶、PVC吊顶;首层临街门面大门为不锈钢框门,楼内各房间为木门,窗户为塑钢窗;吊顶、墙面等装修已破损、脱落;室内装修成新度差。 该建筑配备设施设备有:电力及上下水、分体空调,设施设备完善度较差。 该建筑现空置,部分墙体、屋顶渗漏、发霉现象,房屋维护状况较差,建筑成新率为7成,成新度较差。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无 |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是否抵押 | 否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位置状况 标的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博白镇人民北路089号,西侧紧人民北路,属博白镇城区,距博白站约5公里,地理位置较好。 2.交通状况 标的临人民北路,道路通达度较好;临近烟草局、 (略) 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有博白1、2、3、4、16、11路等;院内有少量停车位,车位紧张,临路可停车,停车方便度一般。综合认为交通便捷度较好。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基础设施状况 标 (略) 政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通燃气),基础设施状况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状况 标的周边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桂林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博 (略) 、兴隆购物中心、便利商店、快捷酒店、博白镇第三小学、餐馆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度较好。 4.环境状况 标的周边绿化率较高,总体环境状况较好。 | ||||
其它情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6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 (略) 博白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F 法定代表人:李异东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人民 (略) (略) (略) 营业办公用房 转让项目的请示(玉人保财险发〔2022〕2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人民 (略) (略)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符合项目贷款条件的,可使用项目贷款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 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陈女士*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5日 至 2023年7月18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7月5日 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标的咨询 | 余经理:0771-*、*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人保博白支公司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博白县人民北路0 (略) 旧办公楼(含土地)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70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坐落 | (略) 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1075.56㎡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博国用(2003)第*号:262.4㎡(含旧办公楼建筑用地分摊面积184.6㎡、产寿险大门口通道公摊面积77.8㎡) 2.博国用(2003)第*号:145.7㎡(小车车库及通道空地面积) 3.博国用(2003)第*号:135.4㎡(自行车摩托车棚及通道空地面积) | 使用期限 | /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土地:商业服务业 房屋:办公楼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房屋总层数 | 6层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首层有两间门面房,每间面宽约6米,进深约6米,二至五层为办公,每层有5间房间及一个卫生间,六层为会议室。 | 房屋朝向 | 西侧临街办公楼的部分,东侧墙连接所属建筑宿舍楼部分,墙体与宿舍楼无打通,整体朝向为东西。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外墙面:釉面砖;楼内地面为地砖,墙面为涂料,部分墙体有木墙裙或瓷砖墙裙,顶棚为涂料或铝扣板吊顶、PVC吊顶;首层临街门面大门为不锈钢框门,楼内各房间为木门,窗户为塑钢窗;吊顶、墙面等装修已破损、脱落;室内装修成新度差。 该建筑配备设施设备有:电力及上下水、分体空调,设施设备完善度较差。 该建筑现空置,部分墙体、屋顶渗漏、发霉现象,房屋维护状况较差,建筑成新率为7成,成新度较差。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无 |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是否抵押 | 否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位置状况 标的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博白镇人民北路089号,西侧紧人民北路,属博白镇城区,距博白站约5公里,地理位置较好。 2.交通状况 标的临人民北路,道路通达度较好;临近烟草局、 (略) 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有博白1、2、3、4、16、11路等;院内有少量停车位,车位紧张,临路可停车,停车方便度一般。综合认为交通便捷度较好。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基础设施状况 标 (略) 政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通燃气),基础设施状况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状况 标的周边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桂林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博 (略) 、兴隆购物中心、便利商店、快捷酒店、博白镇第三小学、餐馆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度较好。 4.环境状况 标的周边绿化率较高,总体环境状况较好。 | ||||
其它情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6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 (略) 博白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F 法定代表人:李异东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人民 (略) (略) (略) 营业办公用房 转让项目的请示(玉人保财险发〔2022〕2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人民 (略) (略)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符合项目贷款条件的,可使用项目贷款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博白县人民北路089号 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陈女士*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5日 至 2023年7月18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7月5日 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标的咨询 | 余经理:0771-*、*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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